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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竹口三村改造安置小区四期、六期工程电梯采购项目 采购预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17-06-26 08:39:32     阅读:次

 根据宁资交管办[2017]3号文件规定,现就宁海县竹口三村改造安置小区四期、六期工程电梯采购项目进行采购预公告,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号:KJZB-NHCG2017002

二、采购组织类型:国有企业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标项一:宁海县竹口三村改造安置小区四期工程有机房客梯4台;(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二:宁海县竹口三村改造安置小区六期工程有机房客梯13台;(详见招标文件)

五、本项目预算金额:标项一:人民币160万元;标项二:人民币370万元。

六、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同时也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投标产品的制造及供货能力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必须有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2)本次所投品牌客梯2014-2016年度其中有一年的主营业额≥35亿元人民币(开标时提供此年度审计报告原件或公证书)。

(3)投标的电梯品牌的制造商必须有特种设备(电梯)产品的生产许可证(A级或B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或制造商)必须具有特种设备(电梯)产品安装维修许可证A级或B级(提供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5)投标人或投标品牌制造商在宁波地区设有分公司或售后服务机构,经工商注册登记或在宁波市质量监督局备案(复印件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同一法定代表人的法人、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次货物招标中同时参加投标。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投标人与采购人应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联,包括接受采购人的委托为本次采购的货物承担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咨询业务的公司(设计院)或其附属机构。

投标人还应符合合法经营、资信良好,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无欺诈和腐败行为。

七、评标办法和要求、项目需求和说明、合同主要条款及其他内容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八、预公告时间:2017年6月26日至2017年6月27日,在上述预公告期间内,潜在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有意见和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并同时抄送相关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宁海县新时代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王振邦

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竹海东苑南大门

联系电话: 0574-59977012  

 

代理机构: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新桥路51号四楼

联系人:厉丹妮

联系电话/传真:0574-65568666  

 

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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