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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4月22日
公告期限:2020年4月22日-2020年4月2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办法,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波市镇海区建筑(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站的委托,就宁波市镇海区建筑工程防雷装置检测项目进行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编号:SMFWZB2020012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
三、采购方式、用途:公开招标、确定宁波市镇海区建筑工程防雷装置检测项目的供应商
四、项目概况:子包号、采购内容、服务期限、采购预算及采购需求等
子包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限 |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
子包一 | 宁波市镇海区建筑工程防雷装置检测项目 |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 人民币40万元/年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的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特定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省级气象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防雷装置检测资质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期限:公告发布时间至2020年4月29日17:00;
2、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3、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在线获取,投标人直接登陆“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以潜在供应商的名义下载电子采购文件(以游客名义获取的采购文件不予认可,其投标视作无效投标):
(1)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或“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注册的投标人获取路径:【用户登录】—【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
(2)未注册投标人获取路径:【商家入驻】—完成政府采购供应商入驻注册—【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注册流程:https://ms.zcygov.cn/pages/register? 注册咨询电话:400-881-7190
(3)未在规定期限内或未按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提示:采购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得完整的采购文件及所包含的采购需求(法律法规所指的投标人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投标人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
4、采购文件售价:无
★七、投标保证金
无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人应于2020年5月1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逾期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其投标无效。
2、投标人还可以通过现场递交方式递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或“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的请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本项目开标地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本条所述截止时间后收到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或“纸质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应为投标人通过“政采云”系统生成的本项目“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对应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并以介质存储的方式(U盘) (以下简称备份电子投标文件),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只有在投标人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但无法读取时或在解密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时,方可调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否则不予调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损坏、格式不符等致使异常情况处理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纸质投标文件”应为本项目“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打印件(以下简称纸质投标文件),该“纸质投标文件”只有当电子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线下评标时方可调用。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投标人未提供或未在截止时间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而导致该投标人作投标无效处理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只有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进入本条第2款所述环节,即使在本采购文件约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了“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或“纸质投标文件”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者,其全部投标文件无效。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定于 2020年5月13日 14:00 时(北京时间)在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E座宁波市镇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详见现场电子屏)公开开标。本项目为政采云平台电子交易全流程项目,投标人无需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本项目须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十一、其他事项:
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不符合一次性要求的,对其相应质疑不予答复。
3、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澄清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和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镇海区分网上,投标人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和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镇海区分网查看和下载,未及时查看和下载的责任自负。
4、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标前准备: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制作:
①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②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采云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宁波市镇海区建筑(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站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镇骆西路501号
联系人:徐工
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陶乐聪、陈文昌;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796号东航大厦1911室
联系电话:0574-87865993 传真:0574-87680182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宁波市镇海区政府采购办 ;
联系电话:0574-89389666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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