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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镇海区政府采购等有关的规定,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镇海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宁波市镇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拟对“镇海区生活垃圾分类第三方考核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服务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编号:GTCG2020007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采购
四、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120万元/年, 240万元/二年
五、采购内容:
子包号 | 招标范围 | 数量 | 服务期限 | 服务范围 |
一 | 镇海区生活垃圾分类第三方考核服务 | 1项 | 二年 | 镇海区所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小区、村、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超市等相关单位及主次干部、背街小巷沿街店铺生活垃圾分类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
六、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公告期限、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1、公告期限:2020年4月24日至2020年5月13日
2、获取时间:2020年4月24日至2020年5月13日
3、获取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4、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网上获取。
(1)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或“浙江政府采购网”( zfcg.czt.zj.gov.cn)注册的投标人获取路径:【用户登录】—【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
(2)未注册投标人获取路径:【商家入驻】—完成政府采购供应商入驻注册—【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注册流程:https://ms.zcygov.cn/pages/register?
注册咨询电话:400-881-7190
(3)未在规定期限内或未按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5、采购文件免费获取。
八、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标前准备: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制作:
(1)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采云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
4、以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采云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5、本项目投标人仍应准备纸质投标文件。当电子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线下评标。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投标人未提供纸质投标文件而导致该投标人作为投标无效处理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0年5月15日9时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并于2020年5月15日9时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分别密封,送交到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三楼开标厅一,逾期送达不予接收。当终止电子化开标评标程序,而采用纸质投标文件线下评审程序时,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没有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该投标视同投标无效处理。本项目投标人的纸质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于2020年5月15日9时在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三楼开标厅一进行,投标人可派授权代表携带CA证书出席招标会。
开标时间后1小时内(2020年5月15日上午10时前)投标人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中使用CA证书解密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2020年5月15日上午10时前)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进行线下评标。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2020年5月15日上午10时前)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十一、落实的政策: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等。
十二、其他
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和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人提出质疑。
2、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不符合一次性要求的,对其相应质疑不予答复。
3、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澄清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和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镇海区分网上,投标人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和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镇海区分网查看和下载,未及时查看和下载的责任自负。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镇海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宁波市镇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574-86661050
采购代理单位: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镇海大厦10楼
联系人: 傅作琪、蔡煜、石宗杰 联系电话:0574- 86279793
传真:0574-86279793 E-mail:153087981@qq.com
采购监管及投诉受理单位:宁波市镇海区采购办
联系人:王科;联系电话:0574-86295936
日期:2020年4月24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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