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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林镇包家村新村二期建设项目(B区)(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0NBHSGC0504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古林镇包家村新村二期建设项目(B区)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发改号海发改投(2019)43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019-330203-47-01-011212-0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包家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人为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包家村自筹解决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 设 地 点:位于海曙区古林镇,东至规划道路,西至地块界限,南至规划通道,北至薛家中路。
建 设 规 模:B地块用地面积59698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82355.2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135069.28平方米, 地下建筑面积为47285.92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 :120276.75万元。
建设项目工程建安费:工程费用B区暂定为55048.31万元。
标 段 划 分:1个标段。
质量控制目标:同施工质量要求。
安全控制目标:同施工安全要求。
进度控制目标:同施工工期要求。
招 标 范 围:古林镇包家村新村二期建设项目(B区)施工全过程监理及工程保修期监理服务。
施工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3投标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1.4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监理企业信用等级不得评为D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5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3.2.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0年1月、2020年2月、2020年3月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且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人名称须一致(社保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
3.2.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无在建项目(同一工程项目分段发包或分期监理的除外);
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竣工证明材料。
3.2.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入围通知书发出前对其进行事后查询,如入围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入围资格,后续投标人不再递补。
3.6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5月20日16时00分。
4.2凡参加海曙区工程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工程建设系统”栏自行注册、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
4.3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电子密钥”(CA证书)和电子印章,通过CA证书登录后方可投标报名,现已停止普通登录报名。投标人未在该系统进行投标报名的,其投标将作否决处理。
4.4 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工程建设系统”进行投标报名前,须核对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如发现登记有误的,投标人须修改成现在使用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
4.5 CA证书和电子印章办理方式详见《关于办理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证书和电子印章的通知》(http://haishu.bidding.gov.cn/tzgg/417557.jhtml)。
4.6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人须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7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 柒万 元整;
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5月2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
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工程建设系统”进行投标报名前,须核对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如发现登记有误的,投标人须修改成现在使用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
5.2 提交形式:
①:银行电汇或者银行汇票直接缴入系统提供账户。
②: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银行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③:投标保证金保险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单位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咨询电话:15888097227、13757424600(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18957480689、18969893892(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后,可以选择“线下支付”或“保险”,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
5.3其他说明与要求:
(1)以上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人可任选其一;
(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汇票形式的,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出,银行支付回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代替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3)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的,保函正本原件应在开标前递交给招标(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做否决处理,保函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4)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金保险的,须以互联网方式递交(不支持线下保单),电子保单打印件盖投标人公章后编入投标文件中,招标(代理)人可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工程建设系统”进行电子保单查询);
(5)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
(6)投标保证金退还详见《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修订)(http://haishu.bidding.gov.cn 服务指南)。保证金办理联系人章老师:0574- 8726092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5月21日9时30分,开标地点为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从南门上)(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现场公告)。
6.2 逾期送达(或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index.html?citycode=3300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包家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 系 人:张社长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63号利时金融大厦A座1701招标代理部
联 系 人:陈麒麟、徐升阳
电 话:0574-88103779
传 真:0574-88107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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