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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登记号: 2019NBHSGC02080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本部办公大楼装修工程I标段(外幕墙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019-330203-50-03-013369-000 文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建设资金为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招标代理人为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位于宁波海曙区江厦街21号;建设规模:装修总建筑面积25478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15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13500万元;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36821451元,其中深化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00000元;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36721451元。招标范围: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本部办公大楼装修工程I标段(外幕墙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其中包括(1)施工图深化设计及出图;(2)幕墙安装施工;(3)浦发大厦原室内外装修及幕墙拆除、物料清理处理、垃圾外运处置以及拆除后原建筑表面复原;(4)相关工程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擦窗机、泛光照明、室内装修、标志标识等与外墙相牵涉的专业工程的协调配合;(5)竣工资料的整理归档。以及缺陷责任和保修责任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深化设计质量要求: 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深化设计深度。施工图深化设计须经招标人及原设计单位认可。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拆除工程完成后原建筑表面须经监理人核查确认合格后方可进入后续施工。工期要求:200日历天(其中深化设计工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180日历天)。安全要求:合格。标段划分:1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①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和②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或具备上述①和②资质的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3.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高级工程师(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派出);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派出);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施工项目经理。3.3信誉要求:(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3.4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2)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若有信用等级的,须在C级及以上(信用评价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设计信用等级和施工信用等级为准;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牵头人施工信用等级和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的设计信用等级均须在C级及以上)。(4)施工项目经理在本工程施工期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施工项目经理(详见“甬建发【2016】200号”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施工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未解锁项目,视同为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信息的,其人工工资担保须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海曙、江北、鄞州任一区)审核通过。(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成员)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须通过浙江省住建厅备案登记。3.5本次招标接受不超过两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截止时间至2019年10 月9 日16:00时。4.2凡参加海曙区工程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工程建设系统”栏自行注册、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4.3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电子密钥”(CA证书)和电子印章,通过CA证书登录后方可投标报名,现已停止普通登录报名。投标人未在该系统进行投标报名的,其投标将作否决处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否则招标人拒绝其投标。4.4投标人登录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haishu.bidding.gov.cn/)网 “工程建设系统”进行投标报名前,须核对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如发现登记有误的,投标人须修改成现在使用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4.5 CA证书和电子印章办理方式详见《关于办理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证书和电子印章的通知》(http://haishu.bidding.gov.cn/tzgg/417557.jhtml)。4.6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人须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4.7 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0月11日14时00 分,地点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开标室(从南门上),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幕)。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招标公告发布6.1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index.html?citycode=3300)、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曙分中心(http://haishu.bidding.gov.cn/)上发布。7.投标保证金7.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柒拾万元整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2019 年 10 月 9 日 16时 00 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投标人登录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haishu.bidding.gov.cn/)网 “工程建设系统”进行投标报名前,须核对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如发现登记有误的,投标人须修改成现在使用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7.2 形式:①银行电汇或者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金额(元整) | 形式 | 收款人 | 开户银行 | 银行帐号 |
700000 | 银行缴纳 | 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中山路支行 | 3114710037191302482 |
②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银行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③投标保证金保险
保单出具单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咨询电话:15888097227、13757424600(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18957480689、18969893892(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7.3 其他说明与要求:
(1)以上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人可任选其一;
(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汇票形式的,银行支付回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代替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3)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的,保函正本原件应在开标前递交给招标(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做否决处理,保函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4)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金保险的,须以互联网方式递交(不支持线下保单),电子保单打印件盖投标人公章后编入投标文件中,招标(代理)人可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进行电子保单查询);
(5)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使用该系统转账无法显示投标人的名称和账号);
(6)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7)投标保证金退还详见《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修订)(http://haishu.bidding.gov.cn/办事指南项目)。保证金办理联系人章老师:0574- 87260920。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联系人:王老师
招标代理人: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分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宝华街255号建设银行宁波市分行7楼
联系人:黎晖
电话:0574-87306147 传真:0574-87314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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