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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零直排”老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一体化泵站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19-08-30 17:11:53     阅读:次
交易登记号:2019NBHSGC0707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污水零直排”老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一体化泵站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投2018【3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区城市管理局,招标人为本项目牵头单位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招标人自行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体化泵站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区域为海曙区。
规模:/
招标控制价:2238300 元
交货期:15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1座一体化泵站的供应、指导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招标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
标段划分: 1个
质量要求:按国家和行业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是具有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是指投标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单位,需提供一体化预制泵站系统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预中标公示前,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经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截止时间至 2019 年 9 月23 日 16 时 00 分。
4.2 凡参加海曙区工程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工程建设招标业务”栏自行注册、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
4.3 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电子密钥”(CA证书)和电子印章,通过CA证书登录后方可投标报名,现已停止普通登录报名。投标人未在该系统进行投标报名的,其投标将作否决处理。
4.4 CA证书和电子印章办理方式详见《关于办理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证书和电子印章的通知》(http://haishu.bidding.gov.cn/tzgg/417557.jhtml)。
4.5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人须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6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 9 月2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
投标人登录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haishu.bidding.gov.cn/)网 “工程建设招标业务”进行投标报名前,须核对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如发现登记有误的,投标人须修改成现在使用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
金额(元)
形式
收款人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40000
银行缴纳
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中山路支行
3114710037191924330
6.2形式:①银行电汇或者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②: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银行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③:投标保证金保险
保单出具单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咨询电话:13958226228(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18969893892、18957480689(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6.3其他说明与要求:
(1)以上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人可任选其一;
(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汇票形式的,银行支付回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代替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3)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的,保函正本原件应在开标前递交给招标(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做否决处理,保函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4)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金保险的,须以互联网方式递交(不支持线下保单),电子保单打印件盖投标人公章后编入投标文件中,招标(代理)人可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进行电子保单查询);
(5)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使用该系统转账无法显示投标人的名称和账号);
(6)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7)投标保证金退还详见《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修订)(http://haishu.bidding.gov.cn/办事指南项目)。保证金办理联系人章老师:0574- 8726092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 9 月24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为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从南门上),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5.2逾期送达(或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index.html?citycode=3300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曙分中心http://haishu.bidding.gov.cn/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涌金大厦6楼
联系人:杨工    电话:1895744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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