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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童北路(望春路-后孙学校北侧路)道路工程(K0+024.29--K0+693.86)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16-11-08 11:02:17     阅读:次

交易登记号:2016NBHSGC064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望童北路(望春路-后孙学校北侧路)道路工程(K0+024.29--K0+693.86)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14]407号、甬发改审批[2015]19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市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征地拆迁等前期费用由海曙区政府承担,其余由市城建资金统筹安排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本次招标南起望春路,北至通途路。

规    模:道路全长约669.57米,桩号为K0+024.29--K0+693.86,道路标准宽度36米。

项目总投资:31257.17万元

招标控制价:20926635元,其中交通安全设施工程962622元,智能交通设施工程1013386元。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招标范围:道路、排水、电缆排管、给水、道路绿化、路灯、交通设施、智能交通等施工总承包。

标段划分:1个

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确保宁波市安全文明标化工地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格要求:

3.1.1 申请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申请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资格预审开标之日所在季度施工信用等级为准)。

3.1.4申请人相关信息已在系统中确认通过;

3.1.5 申请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1.6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申请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其它要求:申请人电子信用证的施工登记情况符合承接业务规定且投标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里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或招标项目所在地审核通过。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经检察院查询近五年(本招标项目信息公告发布之日《含公告发布当日》起)无行贿犯罪记录。

3.2 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贰级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3.2.2 拟派项目经理相关信息已在系统中确认通过;

3.2.3 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2.4 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在建项目开始的计算时间为招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或者直接发包项目的合同备案之日,结束时间为该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

3.2.5 拟派项目经理经检察院查询近五年(本招标项目信息公告发布之日《含公告发布当日》起)无行贿犯罪记录。

3.3 其他必要合格条件:详见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第2.2条款规定。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各申请人应将资格预审文件最后一页《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章后自行前往检察院查询,并将《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否则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拟派项目经理与《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中项目经理不一致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项目采用的资格预审方法为有限数量制;

4.2潜在申请人数量要求:11家(含推荐单位)。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有意向的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截止时间至 2016 年 11 月 14 日 16 时。

5.1 凡参加海曙区工程项目的投标单位必须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工程建设招标业务”栏自行进行投标注册。信息填报完整后保存即可参加投标报名,无须再到窗口审核。投标单位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完整,以免投标时被否决。

5.2 如有信息需要变更,也自行在网上进行变更保存后即可通过,无须再到窗口审核。

5.3  首次注册的投标单位用户名是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密码是1,登录后及时修改,并请务必记住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以免造成不便。

5.4  投标人未在该系统进行投标申请的,其投标做否决处理。

5.5  投标单位可自行在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预审文件)。

5.6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 11 月 14 日 16 时前登录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aishu.gov.cn)网 “工程建设招标业务”进行报名申请,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等)。

5.7 招标文件(含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资格预审申请信用担保

6.1资格预审申请信用担保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6.2资格预审申请信用担保必须通过申请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非基本账户转入的作否决处理。保证金办理人根据申请人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招标业务”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信息进行核对。

6.3申请人登录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aishu.gov.cn)网 “工程建设招标业务”进行投标报名前,须核对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如发现登记有误的,申请人须修改成现在使用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

6.4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还须提交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对申请人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招标业务”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信息进行核对,如发现不一致的,其投标将作否决处理。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 11 月 18 日9时30分,地点为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15楼(从北门上)开标室(1)。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公告发布

8.1 时间:2016年11月8日至2016年11月 14日

8.2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和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ggzy.haish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0574-87139166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63号利时金融大厦A座1701招标代理部

联系人:杨立平、钱丽娟

电  话:0574-88103779

    传  真:0574-88107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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