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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姜山镇甬江村农村公路改造提升工程已由宁波市鄞州区交通运输局以鄞交工【2020】2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为 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为 浙江明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建 设 地 点: 项目位于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甬江村
建 设 规 模: 工程路线分为三条线,A线长0.737 km,B线长0.378 km,C线长0.207 km,全长1.322 km。
招 标 控 制价:3227666元
计 划 工 期:120日历天
招 标 范 围: 施工图范围内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等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 段 划 分: 1个标段
质 量 要 求: 标段工程交(竣)工验收质量评定90分及以上
安 全 要 求: 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t.gov.cn)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注册)专业 公路工程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4 拟派项目经理应无在建项目(同一工程项目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5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网站曝光台公示或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6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7 其他:(1)投标人须按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完成录入和公示;(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进行企业注册,然后登陆乡镇交易平台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
4.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7080/login)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四楼开标室(天童南路与明山路交叉口,红绿灯旁,姜山实验中学斜对面)。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媒介: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
招 标 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王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明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鄞州区新天地东区11幢15楼代理部
联 系 人:张俊上
电话:0574-87842865
8. 备注
8.1所有投标申请人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将投标文件送至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四楼开标室(天童南路与明山路交叉口,红绿灯旁,姜山实验中学斜对面),在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和人员登记后立即离开,不得进入开标现场。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8.2投标文件的开启、唱标等活动均在线直播,所有投标单位线上关注开标情况。
8.3疫情防护期间,请各投标申请人遵守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备注:如开标当日疫情已解除,第8.1、8.2、8.3条款自动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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