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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周线白改黑及生态海绵设施建设(危桥改造)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0-11-06 15:03:58     阅读:次

东周线白改黑及生态海绵设施建设(危桥改造)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DW-ZB2020-050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东周线白改黑及生态海绵设施建设(危桥改造)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

建设规模: 本工程路线全长0.033公里

工程预算造价:1123250元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桥梁改造、路基路面、交通设施、便道修建及拆除等工程的施工及保修服务(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竣)工验收质量评定90分及以上。

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桥梁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桥梁工程的投标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c.gov.cn)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

3.2 对本项目拟委任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①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②拟委任项目经理未在(或未曾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经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 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受到限制当事人资质、资格等方面的行政处理决定且处在处罚期的,限制其参与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列入“黑名单”管理范围的其他行政处理决定,限制其参与投标。(具体按照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甬政发〔2014〕119 号)执行。)

3.6 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被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公示和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7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按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完成录入和公示。

3.8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预中标候选人公示前经“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

v.cn/)”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 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7080/login)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4.4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 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投标保证金

5.1 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5.2 形式:银行电汇或者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系统提供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

5.3 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各自乡镇工程交易系统中的“投标-缴纳保证金”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后,可以选择“线下支付”,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保证金缴纳后,请各投标人在“鄞州区工程建设乡镇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

5.4 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2日16时00分00秒

5.5 特别提示:①投标保证金要求从单位基本账户进出,收退规则按《关于 投标保证金统一收退工作的通知》执行(详见宁波市鄞州区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②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代替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编入商务及技术文件中。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13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东吴北路9号,综治楼2楼(东吴镇公共交易站)。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媒介: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福明路858号恒富大厦2号楼14楼

联系人:陈工

电话:0574-27676028

传真:0574-27676000

9.备注

9.1所有投标申请人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将投标文件送至东吴镇公共交易站2楼开标室,在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和人员登记后立即离开。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9.2投标文件的开启、唱标等活动均在线直播形式,所有投标申请单位线上关注开标情况。

9.3疫情防护期间,请各投标申请人遵守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备注:如开标当日疫情已解除,第10.1、10.2、10.3条款自动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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