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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山镇姜丽路及丽白路沿线环境整治项目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JS-ZB(2020)-0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姜山镇姜丽路及丽白路沿线环境整治项目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投[2019]312号和鄞发改投[2020]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人为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姜山镇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姜山镇,北起姜丽路上跨沈海高速跨线桥,南至鄞州与奉化交界处。
建设规模:姜丽路沿线乡村标识系统提升,建筑外立面改造,挡墙景墙及景观小品新建,道路两侧零星绿化等;丽白路局部路面白改黑(长度约300米),路面修复(维修路段全长约2公里),沿线乡村标识系统提升,建筑外立面改造,道路两侧零星绿化等。
项目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777万元。
招标控制价:14479607元。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外立面改造、沿街店招、景观、景观照明、绿化、市政、雨水等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期服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合格。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申请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施工企业信用等级不得评为D级(以资格预审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4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出具申请人为其缴纳的2019年12月、2020年1月、2020年2月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且社保缴纳单位与申请人名称须一致(社保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
3.5 拟派项目经理应无在建项目(同一工程项目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6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7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资格预审申请截止之日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申请。若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之日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入围通知书发出前对其进行事后查询,如入围单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其入围资格,后续申请人不再递补;
3.8 其他:(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申请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2)申请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已经在系统中审核通过;(3)申请人已按规定办理人工工资支付担保(保函信息)且在有效期内,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其人工工资支付担保在系统中须显示登记地为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外的,其人工工资支付担保在系统中须显示登记地为海曙区或江北区或鄞州区或宁波市区。
4. 资格预审方法
4.1 本项目采用的资格预审方法为有限数量制;
4.2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11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进行企业注册,然后登陆乡镇交易平台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
5.2 申请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7080/login)中下载本项目对应的资格预审文件等附件。
(备注:申请人可根据“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中的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下方的“资格预审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资格预审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各投标申请人还须参加本项目资格审查申请报名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1)报名及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日期:2020年3月18日至2020年3月25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上午 9:30-11:00、下午 13:30-16:00。
(2)受理地点:姜山镇公共交易站(鄞州区姜山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4楼开标室)。
报名携带材料: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
本项目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在系统内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和参加现场报名;未在系统内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或未现场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否决。
5.3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1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招标文件每套300元人民币,在收到入围通知书后支付,售后不退。
5.4 如有补充的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 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3月31日9时0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四楼开标室(天童南路与明山路交叉口,红绿灯旁,姜山实验中学斜对面)。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资格预审文件公告发布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蝶缘路218号南洋大厦603室
联 系 人:徐小民
电 话:15968040808
传 真:0574-88309136
9. 备注
9.1所有投标申请人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送至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四楼开标室(天童南路与明山路交叉口,红绿灯旁,姜山实验中学斜对面),在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和人员登记后立即离开,不得进入开标现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9.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开启、唱标等活动均在线微直播,所有投标申请单位线上关注开标情况。
9.3疫情防护期间,请各投标申请人遵守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备注:如开标当日疫情已解除,第9.1、9.2、9.3条款自动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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