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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1、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市江东东郊乡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招标代理人: 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项目名称:宁波市江东东郊乡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东方商务中心4幢26号)招租项目
二、项目概况及经营期限:
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宁波市鄞州区东方商务中心4幢26号的办公用房9套,建筑面积共计547.27平方米,分4个标段。其中标段一为位于5层的房号5-7的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102.43平方米;标段二为位于14层房号14-6的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50.98平方米;标段三为包含位于14层房号14-7、14-8、14-9、14-10、14-11的五间办公用房,总计建筑面积总计为289.83平方米;标段四为包含位于14层房号14-14、14-15的两间办公用房,总计建筑面积总计为104.03平方米。
2、经营期限:租期为3年,无免租期。
3、年租金要求:标段一年租金最低价为36600元,租金保持不变。
标段二年租金最低价为19000元,租金保持不变。
标段三年租金最低价为104400元,租金保持不变。
标段四年租金最低价为38800元,租金保持不变。
4、用途要求:仅限商务之用,均不得私自转让。
5、装修费用:如中标单位需二次装修,则须在不改变主体结构的情况下重新装修改造,相关设施及施工费、需采购的相关设施设备费均由中标人承担。
6、本项目的承包方式为全额经济责任承包,即由承包人按有关规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
三、投标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有效营业执照(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招租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含营业执照注册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查询时间自2016年1月1日至今。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3月24日16:00时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汇入我公司以下账户,并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将“汇款凭证(须备注项目编号)”和“投标申请信息表”发送至360560561@qq.com 邮箱中。我公司将会按贵单位的汇入金额开具相应的电子发票,并发送至贵单位提供的电子邮箱中。
账户名称: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市江北支行
银行账号:39102001040018504
4.2招标文件售价:每个标段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
提交形式:电汇、网上银行转帐(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整
宁波市鄞州区东郊街道社区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宁穿支行
银行账号:30030122000050067
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3月2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不分标段,统一按人民币2000元缴纳即可。注:务必在投标保证金银行支付回单中注明招标项目招标编号(见招标文件封面右上角),未注明招标编号或备注错误招标编号的,造成投标保证金到账无法确认,后果自负。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 3 月25 日10时00分;
地点:东郊街道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一楼信访接待大厅(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32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2、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将投标文件送至东郊街道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一楼信访接待大厅(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32号),在完成投标文件和人员登记后立即离开。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3、投标文件的开启、唱标等活动均在评标区进行,并在线微直播,所有投标单位线上关注开标情况。
4、疫情防护期间,请各投标单位遵守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备注:如开标当日疫情已解除,本款第2、3、4条款自动作废,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江东东郊乡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世茂日湖中心1号楼15楼
联系人:张琼、刘瑜
电话:0574-87730719
传真:0574-81896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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