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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咸祥镇芦浦村老年活动室工程--综合楼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0-01-14 15:26:40     阅读:次

鄞州区咸祥镇芦浦村老年活动室工程--综合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鄞州区咸祥镇芦浦村老年活动室工程--综合楼工程,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芦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芦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人为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村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芦浦村。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284.21平方米,框架结构,建筑层数2层,建筑高度9.925米。

项目总投资 :/。

招标控制价 :956849元。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招标范围:鄞州区咸祥镇芦浦村老年活动室工程--综合楼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施工及保修期服务。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1 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 企业注册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市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4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信用等级(施工)须具有C 级及以上(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5 投标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1.6 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

3.1.7 投标人已按规定办理人工工资支付担保(保函信息)且在有效期内,①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其人工工资支付担保在系统中需显示登记地为宁波市行政区域内;②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外的,其人工工资支付担保在系统中需显示登记地为海曙区或鄞州区或江北区或宁波市区。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二级及以上,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

3.2.2 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2.3 拟派项经理无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和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2.4 拟派项目经理承接的施工任务量必须符合鄞交管办【2012】1 号文件规定,且不得有宁波市行政区域外的项目。

3.3 其他:

3.3.1 专职安全员一名;

3.3.2 投标人无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和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3.3 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竣工证明材料;

3.3.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 有 意 参 加 投 标 者 , 请 在 “ 宁 波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鄞 州 分 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2 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7080/login) 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该费用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4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 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壹万捌仟元整

形式: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担保收件人: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大嵩支行

银行账号:39409001040010006

6.2 提交截止时间:2020 年 1 月 19 日 16 时 00 分(以资金到达上述账户时间为准)。

提别提示:投标保证金要求从单位基本存款账户中汇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 1月 2 0 日 9 时 30 分 , 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公共交易站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8.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芦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工

电 话:0574-87132307/15888522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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