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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招标代理机构及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慈溪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活动管理的通知》(慈公共资源〔2009〕1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2011年以来我办对各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代理专职人员动态考核情况和投诉情况,对我市范围内工程建设招标代理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总,现通报如下:
一、考核总体情况
2011年,我办共对19家招标代理机构,172名招标代理专职人员进行了动态考核和管理,共涉及招标项目441个。经考核汇总,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考核合格17家,经整改后考核合格2家。招标代理专职人员考核170名合格,2名不合格,分别是慈溪永敬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的胡旭萍和慈溪建银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沈利彩。根据考核管理要求,上述不合格的专职人员从本通报发出之日起,暂停开展新的招标代理业务,待培训合格后,方可开展新的招标代理业务。
二、存在具体问题
在招标代理工作中,有不少问题需要引起各招标代理机构的重视,主要有:
1.项目备案人员与实际操作人员不符的问题比较突出。在项目登记备案时,代理机构人员配备表中所载人员与项目实际操作人员不符,开评标过程中配备人员不到位,造成招投标工作衔接不畅,影响开评标流程的顺利进行,尤其是个别代理项目较多的单位。如慈溪永敬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专职人员到岗情况严重不足,项目实际操作人员与备案登记人员不符。
2.因代理工作失误致使招标失败或引起投诉的情况仍有发生。招标代理机构及专职人员在开评标工作上准备不足,或是在开评标环节因工作疏忽引起开标失败或投诉的情况。如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所代理的上笆里旧村改造拆迁安置区地质勘察工程,因代理工作衔接不到位,延误评标专家接送时间近2小时,引起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及评审专家的投诉反映。
3.个别单位未经备案擅自发放招标补充文件。招标补充文件未经我办审核备案,擅自发放,严重违反招标代理相关管理制度,如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所代理的白金湾小区Ⅰ标段施工,代理机构不仅擅自发放未经我办审核备案的招标补充文件,且对已备案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进行了修改。
4.违规承接业务情况也有发生。如慈溪建银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所代理的丰泽湾公寓项目,提交我办的项目备案资料中,代理合同工程造价超过其业务承接范围。
三、下一步工作的几点要求
1.依法代理,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各招标代理单位要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规定和代理机构的管理制度,开展工作,加强自律。办理备案、招标文件修改、开标、评标等工作时,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开评时专职人员必须佩挂招标代理专职人员工作证。评标报告书、招投标情况报告等资料必须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并签字。项目负责人要及时报送中标通知书等后续资料,及时通知招标人及施工单位缴纳交易服务费,确保中标通知书及时发放。
2.加强学习,提高代理工作水平。各招标代理机构要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培训和再教育,学习借鉴先进经验,鼓励引导从业人员参加国家的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认真学习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规范严谨地编制招标文件,减少差错,避免低级错误发生,尽量做到不发补充文件。同时,进一步提高代理人员执业素质和业务水平,对业主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
3.规范操作,严肃开标、评标纪律。应严格按照开评标程序进行操作,标前认真研究招标文件,开标时宣读开标纪律和程序,评标时介绍项目概括及评标办法。配备足够的人员及设备,合理安排分工,确保开评标活动顺利进行。此外,在评标区域内严禁接打电话,收发信息,严格控制人员进出,切实做好评标活动的保密工作,不得透露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4.希望各单位认真总结和借鉴招标代理工作中的成功经验,纠正不足、吸取教训,落实做好招标代理各个环节的工作,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不断提高招标代理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切实营造诚信经营的招投标市场氛围,促进招标代理工作健康发展。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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