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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我市工程建设预选承包商工作,引进市外优秀建筑业企业,扶持本市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根据《关于加强建筑业转型发展提升发展的若干意见》、《宁波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资格审查办法(试行)》精神,结合实际,我办对《慈溪市政府投资项目预选承包商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慈政办发〔2010〕169号)进行了修订,目前已修订完成。现将本办法征求意见稿发给你们,请予以研究。
现公开征求广大市民意见,如有任何意见建议,可在2014年8月5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向我办书面反馈:(1)电子邮箱:sztbb@sina.com;(2)传真:63088678,请注明“意见反馈”;(3)来信地址: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355号319室 ,邮编:315302,来信请注明“意见反馈”。
附:《慈溪市政府投资项目预选承包商制度实施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201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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