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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慈溪建银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和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工作不认真履职的情况通报

信息发布时间: 2015-09-15 11:29:31     阅读:次

各造价编审单位:

  杭甬高速慈溪连接线横河段拓宽改造工程路灯采购项目,该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572363元,最高限价1509468元,由慈溪建银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编审,由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负责审核。该项目在招标过程中,有投标人反映该项目招标控制价过高,后经慈溪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专业审计分局审核,该项目的预算审定价为1222385元,最高限价为1222385元,最高限价净减287083元,核减比例为19.02%。慈溪建银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在预审编制过程中,不切合市场实际,导致预算造价偏高,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没有认真复核,导致预算造价误差较大。鉴此,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49号)有关规定,我办决定对慈溪建银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及其造价编制人员施央军、审核人员夏红英和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及其造价编制人员岑辉、审核人员郑明月及技术负责人张洁尔的不认真履职情况予以通报。

  希望各造价编审单位及造价执业人员引起重视,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执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素质培训,避免类似事件发生。

 

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2015年9月14日

上一条:关于征求《关于严格控制工程建设项目邀请招标的意见》意见的公告 下一条:关于征求《关于严格控制工程建设项目邀请招标的意见》意见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