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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慈溪市委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九大整改行动方案〉的通知》(慈党办〔2015〕44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阳光交易,根据《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市公共资源交管办起草了本意见。现公开征求广大市民意见,如有任何意见建议,可在2015年8月15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向我办反馈:(1)传真:63013127,请注明“意见反馈”;(2)来信地址: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355号328室 ,邮编:315302,来信请注明“意见反馈”。
附件:关于严格控制工程建设项目邀请招标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2015年8月10日
| 上一条:关于公布慈溪市预选入围2015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的通知 | 下一条:关于公布慈溪市预选入围2015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