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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精神,全面放开招标代理服务费,市公共资源交管办对《慈溪市政府投资项目预选招标代理机构名录管理办法(试行)》(慈政办发〔2013〕216号)进行了修订。现公开征求广大市民意见,如有任何意见建议,可在2015年10月12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向我办反馈:(1)传真:63013127,请注明“意见反馈”;(2)来信地址: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355号328室 ,邮编:315302,来信请注明“意见反馈”。
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201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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