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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评标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标准,维护评标专家的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浙发改法规【2014】645号)、《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专家劳务报酬支付规定》(甬资交管办【2014】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标准指导性意见》。
现公开征求广大市民意见,如有任何意见建议,可在2015年12月11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向我办书面反馈:(1)电子邮箱:465438145@qq.com;(2)传真:63088678,请注明“意见反馈”;(3)来信地址: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355号314室 ,邮编:315302,来信请注明“意见反馈”。
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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