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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招标代理单位:
杭州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所代理的掌起镇2015年度农村生活污水非纳管治理工程(洪魏村一期)项目,在该项目开评标过程中招标代理机构工作存在失职情况,现予以通报:一、招标代理机构未合理配备工作人员,部分工作人员未经我办登记且未按中心规定穿戴招标代理机构工作服。二、项目负责人(罗成泽)不熟悉开评标流程,将未开启的商务标资料原件擅自拿到评标室。三、招标代理机构未做好开评标准备工作,致使不能正常进行开评标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慈溪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活动管理的通知》(慈公共资源〔2009〕11号)第9项和第16项规定,对你单位及该项目负责人作出扣分16分处理并进行通报,并计入招标代理机构及专职人员的年度动态量化考核。
希望各招标代理机构及相关人员引起重视,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业务教育和培训,提高代理工作水平,避免类似事件发生。
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2015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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