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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经余姚市人民政府批准,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云山浦路南侧、千业路西侧等二地块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地块概况、规划条件、拍卖起始价、竞买保证金等:
编号 | 地块名称 | 土地坐落 | 出让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行业名称 | 容积率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万元/亩) | 年亩均税收(万元/亩) | 单位能耗增加值(万元/吨标煤) | 单位排放增加值(万元/吨) | 土地产出率(万元/亩) | 土地使用年限(年) | 拍卖起始价 | 保证金(万元) | |
总价(万元) | 单价(万元/亩) | |||||||||||||
2020-117 | 云山浦路南侧、千业路西侧地块 | 三七市镇二六市村 | 20873 | 工业/纺织服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 | 1.0-2.0 | ≥400 | ≥15 | ≥6.7 | ≥9391 | ≥394 | 50 | 1566 | 50 | 314 |
2020-118 | 锦凤路南侧、金瑞薄膜西侧地块三 | 梨洲街道三溪村 | 4075 | 工业/塑料制品业(塑料薄膜制造) | 1.2-2.0 | ≥320 | ≥15 | ≥2.7 | ≥605 | ≥367 | 50 | 276 | 45 | 100 |
注:1.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竞买条件详见拍卖出让文件和规划条件及其他附件;
2.地块竞得人需与所在地政府签订《余姚市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建设协议》;
3.2020-118号地块报名单位须为余姚市“350”企业梯度培育入库企业。根据余政办发[2011]134号文件精神,竞得人须在缴纳出让金同时缴纳土地成交款10%的履约保证金(以银行担保、保险公司保函等形式),根据余土资发[2018]60号文件,竞得企业分类综合评价A、B类企业的履约保证金可按照土地成交款5%缴纳。二、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参加本次竞买(凡在本市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企业、有关人员以及法律另有规定者不得参加竞买)。竞得人需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须在网上报名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非余姚市注册登记的竞得人必须在余姚市注册成立独立核算的项目公司。三、拍卖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信息发布于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微博、余姚市信息公开平台、余姚日报等,申请人须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四、出让时间安排:1.公告时间:2020年12月24日至2021年1月14日;2.报名时间:2021年1月4日09:00至2021年1月13日16:00时;3.保证金缴纳时间:2021年1月4日9:00至2021年1月13日16:00时;4.拍卖时间:2021年1月14日10:00时开始。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并设有底价。六、有关其他事宜详见公告、须知、成交确认书等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七、联系方式: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地址:余姚市南兰江西路288号,联系人:陆先生,联系电话: 62705134)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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