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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鄞州区招投标有关规定,经咸祥镇政府批准,现就鄞州区咸祥镇2019年度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单位资格入围(50万以下)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编号:XX-ZB(2018)-058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主要内容及要求:
标项 | 内容 | 资质要求 |
1 | 房建项目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2 | 装修项目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须在有效期内) |
3 | 水利项目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4 | 市政项目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相应的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房建、市政、装修项目投标人:
2.1投标人(装修项目投标人如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显示信用等级的)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施工)须具有 C 级及以上(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2.2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2.3投标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并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2.4“保函信息”栏具有尚在有效期内的保函或保证金或保证保险,其中工商注册地在宁波市外的投标人具有登记地为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且在有效期内的保函或保证金或保证保险。
3、水利项目投标人:
3.1投标人必须经 “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备案登记且网上公示符合《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甬水建〔2014〕71号文件)规定。
3.2投标人必须经浙江省水利厅网站“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备案登记且网上公示(符合《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登记和发布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浙水建〔2013〕31号文件规定)。
4、投标人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或在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机构对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日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日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可在入围公示期间对入围单位进行事后查询,如入围单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投标入围资格。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与分包。
7、投标人违反2018年度咸祥镇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不得参与2019年度咸祥镇小型建设项目入围。
8、入围单位在入围期间被取消任意项目入围资格的,将取消其所有入围资格,并没收诚信保证金且两年内不得申请重新加入入围单位和参与本镇公共交易站所有项目的投标业务。
五、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2018年12月17日-2018年12月19日(不含节假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
2、地点:鄞州区咸祥镇公共交易站开标室(620公交车咸祥总站旁)。
3、招标文件费用: 每个标项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报名时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4、投标单位须以总公司名义前来报名,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2份);
2、前来报名的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基本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提供企业相关信息系统或信息平台的截图证明(要求详见资格要求,内容齐全);
5、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如有)。
注:报名材料依次装订成册,原件备查。在报名时未提供上述资料的或要求审核原件时未提供的,将不予受理。以上资料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司公章,注册分支机构公章无效。投标人未在上述规定报名成功,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可直接登陆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报名表。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房建项目、装修项目、市政项目、水利项目的投标人应于2018年12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鄞州区咸祥镇公共交易站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委托代理人还须出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及提供2018年10月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凭证上养老保险缴纳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房建项目、装修项目、市政项目、水利项目将于2018年12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在鄞州区咸祥镇公共交易站开标室开标。
九、投标保证金:
每个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应在2018年12月26日16:00前缴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总公司汇款,注册分支机构汇款的无效,现金缴纳的无效。开标时投标单位须携带有效银行进账凭证或收款收据原件,并将该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
收款人: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
帐 号:39409001040010006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大嵩支行
十、诚信保证金:
1、入围单位投标保证金转为诚信保证金。如发生无故不参加项目投标、转让项目等现象,一律没收其全部诚信保证金,并取消入围资格,并上报区交管办备案。
十一、
招标代理名称: 宁波明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电话: 0574-87842865、17606561513
联系人:陈凯、方玉忠
十二、质疑及投诉: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七天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管部门投诉。
十三、监管及投诉受理联系电话:0574—88403411、88403321
鄞州区咸祥镇公共交易站
201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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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鄞州区咸祥镇2017年度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单位资格入围(50万以下)招标文件(终稿).pdf | 文件下载 | ||
| 报名表.pdf | 文件下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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