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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各行政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各镇(乡)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工业园区(中心)、政府性投资公司、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2014-2015年度鄞州区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行政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园区(中心)和政府投资公司,凡采购政府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应当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见附件2)及标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及下属行政事业单位投资额50万元以下工程根据《关于印发鄞州区小型项目定点招标暂行办法》(鄞政办发〔2011〕165号)文件处理。二、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的组织实施形式。集中采购项目是指纳入集中采购目录(见附件1)的项目。分散采购项目是指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但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并应当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规定的项目。采购人采购集中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我区为“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采购。采购人采购分散采购项目,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或委托具备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采购。因特殊原因,采购人确需将集中采购项目委托采购中介机构的,应以公文形式提出书面申请,陈述理由,在取得主管部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同意后,才能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三、政府采购工作的基本流程是:采购人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提出采购执行计划,组织采购活动,签订、录入采购合同,货物验收、办理资金支付等。采购人的财政支出中涉及到政府采购的,都要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采购人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时,对通用类项目,应明确到具体购买内容,按末级采购品目填报;对专项类项目按“能否以一个供应商供货”为分类判别标准,凡能由一家供应商供货的,就以一个采购品目填报,如需几家不同供应商供货的,则以若干个不同采购品目填报。“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单独列出,不得混淆于其他项目。采购人在提出采购执行计划前,应预计从申报、审核、下达到采购实施的工作时间,确保依法采购的时间要求。四、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并执行国家的节能环保、进口产品和支持中小企业等政策。采购人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应当获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核准,才能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对纳入《浙江省统一论证进口产品清单》的项目(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法律法规”栏目公布),凡在有效期内申请采购上述产品的,采购人可以直接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核。对未纳入全省统一组织专家论证范围内的进口产品,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专家论证,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核准。采购人应按照“节俭、实用、必需”的原则,制定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具体方案,统筹确定本部门(含所属单位)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时,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20%以上,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五、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按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要求,采购人应将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公共服务纳入政府采购。六、网上电子竞价适用30万元(含30万元)以下的小额采购,主要针对标准或者通用的,且市场竞争充分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对虽未纳入集中目录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人也可以借助网上竞价平台自主进行竞价采购。七、保安服务、会计服务、评估、系统和技术项目维修维护等经常性服务项目的合同履行期限可以一招三年,但采购人与供应商之间的合同应当一年一签,合同续签的条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八、协议采购类中信息产品中电脑全区将按各单位年初采购预算数量全年分两期进行集中采购,年中没有特殊情况,未经批准,原则上不采用协议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九、政府采购项目,需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事前应当报区财政局审批。附件:1.鄞州区2014-2015年度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2.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201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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