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网站已停止更新,仅提供历史数据查询,如需访问最新公告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政府采购 > 区级文件 > 查看详情
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中心)和政府投资公司:为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根据《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结合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现将2014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编制依据政府采购目录是《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政府采购中需要重点管理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归集,是预算单位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的依据。各单位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时,按照《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关于公布鄞州区2014-2015年度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鄞财采〔2013〕86号)文件确定的政府采购范围,结合本单位部门预算编制。(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未规定限额标准的项目,不论数量大小、金额大小,都要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范围。(二)政府采购目录中规定限额标准的项目,达到规定标准以上的,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范围。预算金额在30万元至50万元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属于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范围。(三)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但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要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范围。(四)凡是没有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又达不到采购限额标准的采购项目,由各单位自行采购,不需要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二、编制范围(一)单位范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范围是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中心)和政府投资公司。(二)资金范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资金范围为单位的财政性资金支出,包括日常公用经费预算、项目支出预算中用于本单位开展采购活动的支出。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要含有财政性资金,不管比重大小,都要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范围。三、编制要求(一)要以部门预算为依据。政府采购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不得脱离部门预算的约束。各单位要在遵循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原则的前提下,充分发扬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精神,按照轻重缓急的要求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采购预算的项目名称、资金性质等内容,应与部门预算保持一致。(二)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各单位要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具体方案。统筹确定本部门(含所属各单位)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2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三)做好市场调研,科学合理地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采购单位在编制预算时要充分搞好市场调研,通过电话询价、网上查阅、实地咨询等途径获取采购项目的性能、配置、价格等详细信息,同时要考虑产品、服务的升级换代等行情变化,提高采购预算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四)注重贯彻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逐步实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各单位要严格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法律法规,自觉将社会关注和涉及民生的项目依法纳入政府采购范围,自觉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自觉采购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小企业产品等,逐步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四、关于“政府采购预算表”的几个概念(一)采购品目。尽量按《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确定的末级品目填报。(二)项目预算细化程度。政府采购项目能明确到《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规定的末级品目的,即认为该项目已细化,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录入表中填 “已细化”,否则填写 “未细化”。对未细化的采购项目在采购项目具体实施前,须先对未细化项目进行政府采购预算调整。已细化采购项目在采购项目实施时,应进一步明确具体技术、规格型号等采购需求。(三)采购组织形式。采购组织形式是指政府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1.政府集中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项目,应当委托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采购组织形式填“政府集中采购”。2.分散采购。不属于上述1、2规定的其他项目(政府采购目录以外、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采购组织形式填“分散采购”。(四)采购实施方式。采购实施方式是指项目采购、协议采购和定点采购。1.协议采购。目前包括空调和信息产品、纸张(2014年政府采购目录中注明协议采购的品目)。2.定点采购。目前包括印刷、公务用车保险、公务用车维修(2014年政府采购目录中注明定点采购的品目)。3.项目采购。除协议采购、定点采购之外的采购项目,都填“项目采购”。五、编制和批复下达(一)政府采购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2014年政府采购预算与部门预算统一编制,同步下达。(二)已实行政府采购采购信息化系统管理的单位,其部门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中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一律通过政府采购信息化系统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即日起可通过政府采购信息化系统编制年初采购预算,具体操作为登录后先选择“系统功能—切换业务年度”,选择“2014年”再“确认”,然后“采购管理—采购预算管理—年初采购预算填报—录入”(具体软件操作咨询电话:28866338),其他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单位,通过EXCEL表(见附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六、各单位应严格按采购预算执行,2014年协议采购类中电脑将实行全区打包采购,按各单位年初采购预算数量分二期全区进行集中采购,年中没有特殊情况不能采用协议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七、各单位要严肃编制年初政府采购预算,年中无特殊原因,采购预算不作调增或调整。八、2014年政府采购预算要求在2013年12月20日前在政府采购信息系统中编制录入完毕。各预算单位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区财政局采购办联系。联系电话:28866818 28866813附件: 2014年政府采购预算表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
2013年11月1日
| 上一条: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关于公布鄞州区2014-2015年度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鄞财采〔2013〕86号) | 下一条: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关于公布鄞州区2014-2015年度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鄞财采〔2013〕8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