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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纸定点采购工作的通知

信息发布时间: 2017-04-02 10:30:11     阅读:次
区级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镇乡(街道)人民政府、区属各园区(中心)和政府投资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实行协议采购管理的暂行规定》(鄞财预[2003]71号),经市采购中心公开招标,2015年度政府采购办公用纸定点供应商、定点采购纸张范围和价格已确定,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办公用纸定点采购有效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定点采购办公用纸的范围为:书写纸、复印纸、打印纸(穿孔)、双胶速印纸和传真纸。
     二、办公用纸定点采购的中标价格为有效期内的最高限价,采购单位应结合采购数量,与定点供应商平等协商确定实际采购价。
 三、其它    
  其中经市采购中心公开招标后中标的2015年度信息产品类供应商中:宁波市海曙沃特曼办公用品商行、宁波高新区中穗软件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没有跟鄞州区签订供货协议,故这二家单位将不列入本年度鄞州区办公用纸定点供货的供应商。
     四、各采购单位及定点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实行协议采购管理的暂行规定》及本通知的有关规定,做好本次办公用纸定点采购的各项工作。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区采购办反映。区采购办联系电话:28866806;28866805
附件:1、办公用纸定点情况表
 
                                               鄞州区财政局
                                            201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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