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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或资格审查文件中应当将<北仑区(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范V4.0>有关条款的操作规定作为要约邀请组成部分的摘要》

信息发布时间: 2013-12-06 04:53:51     阅读:次 各有关招标(资格审查组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区有关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及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四期工程将于2014年1月1日全面升级上线,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在电子交易平台上操作,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已制定了《北仑区(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范V4.0》(以下简称操作规范)并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操作规范“第一百条”规定,招标(资格审查组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或资格审查文件时,应当将操作规范有关条款的操作规定或者以与其原意一致为前提作重新文字组织后作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或资格审查文件的要约邀请组成部分,现对上述组成部分原文进行了摘要,并将《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或资格审查文件中应当将〈北仑区(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范V4.0〉有关条款的操作规定作为要约邀请组成部分的摘要》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或资格审查文件中应当将《北仑区(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范V4.0》有关条款的操作规定作为要约邀请组成部分的摘要。

  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
  2013年12月6日

  抄 送:区监管办(交管办)、住建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梅山保税港区建设管理局。
  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中心)综合部 2013年12月6日印发

上一条: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仑区(开发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下一条: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仑区(开发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