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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现场施工、监理单位有关人员到岗履职管理的通知

信息发布时间: 2014-05-22 11:06:13     阅读:次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区垂直管理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和履行合同的行为,加强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两场联动”管理,引导施工、监理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树立诚信竞争、忠实履约的意识,遏制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随意更换、只投标(或签约)不履约的失信行为,促使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到岗履职,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相关法规和规章、《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等规定,经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同意,现对承建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到岗履职加强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现场施工、监理单位有关人员资格审查
  本通知所称的政府投资项目现场施工、监理单位有关人员,是指满足工程管理需要,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现场配备的具有相应资格的项目经理和相应职称的工程技术负责人及有相应上岗资格的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等,监理单位必须在工程现场配备的具有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在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投标、工程业务发包过程中,业主(又称建设单位,下同)应当将本通知的内容列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和工程合同,招标文件中要明确规定投标企业人员的资格和数量等要求,且必须符合相关要求。
  监理事项招标、发包时,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在招标文件和工程合同中明确绿化、设备等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分期到岗要求。
  区住建、水利、交通运输等行政主管部门在受理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和工程合同备案时,应监督业主严格按本通知要求设置与现场施工、监理单位有关人员相关的实质性内容或者专用条款。
  现场施工、监理有关人员必须是中标单位或者未经招标确定的承包人按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派驻。入围投标人在投标时、未经招标确定的承包人与业主签约时,除按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外,还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拟派驻现场施工、监理有关人员的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与拟派驻现场施工、监理有关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监理外聘人员除外)。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将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统一装订在投标文件之中。
  开标时或者未经招标的工程合同签订时,业主应对上述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进行核验,并留复印件存档;对经核验为不真实或者未能同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应认定该投标文件为无效标,未经招标的工程应拒绝该承包人签约。
  二、严格现场施工、监理单位有关人员更换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或者未经招标的工程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投标书、合同中确定的派驻现场施工、监理有关人员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除有下列情形之一外,不得随意更换:
  (一)因本人原因导致工程项目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
  (二)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被暂停或吊销任职资格的;
  (三)业主认为不能胜任所承担的工程任务或存有失信行为,且要求更换的;
  (四)变更工作单位的;
  (五)本人罹患严重疾病等需要治疗或者休养,配偶、子女、本人及配偶的父母罹患严重疾病等在治疗或者休养期间需要本人陪护,时间在一个月以上或者超过合同工期二分之一以上的(两个时间中取短者)。
  更换派驻现场施工、监理有关人员,必须经业主同意,办妥《现场施工、监理单位有关人员更换审批单》(附件1,简称更换审批单)。擅自更换的,按照现场施工、监理单位有关人员脱岗处理(详见本通知第三条内容),并自擅自更换当日起,业主应向中标人或承包人收取现场施工、监理单位有关人员脱岗的违约金,直至改正。
  更换属于第(一)、(二)项情形的,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书面意见为准;更换属于第(三)项情形的,业主应本着实事求是精神及时向中标人或承包人发出要求更换派驻现场施工、监理有关人员的通知书,中标人或承包人必须书面回复且响应,如不响应,自业主发出相应通知书第6天起,视同派驻现场施工、监理有关人员脱岗处理;更换属于第(四)项情形的,中标人或承包人应当提供本单位与派驻现场施工、监理有关人员解除原聘用合同(协议)的证明;更换属于第(五)项情形的,中标人或承包人应当提供由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的医疗机构出具,经主治医师签名的疾病诊断书和住院、休养证明,以及能证明婚姻、血缘关系相应材料。业主应对上述更换情形证明材料进行核验。
  需要更换派驻现场施工、监理有关人员的,中标人或承包人必须选派不低于原派驻现场施工、监理有关人员资格和业绩等相关条件的人员作为继任者。业主应对中标人或承包人拟新派驻现场施工、监理有关人员的资格和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进行核验。
  业主应结合工程管理实际需要,按照下列标准,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明确约定向中标人或承包人收取现场施工、监理有关人员更换的违约金比例或金额:
  更换项目经理属于第(一)、(二)项情形的,业主应当按照中标人中标价或工程合同价的3-4.5%,最高不超过50万元,向中标人或承包人收取更换的违约金;属于第(三)项情形的,业主应当按照中标人中标价或工程合同价的0.5-1.5%,最高不超过25万元,向中标人或承包人收取更换的违约金;属于第(四)、(五)项情形,招标文件、合同中有该人员业绩要求或中标人或承包人在工程开工后提出的,业主应当按照中标人中标价或工程合同价的0.1-0.5%,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向中标人或承包人收取更换的违约金,招标文件、合同中没有该人员业绩要求且中标人或承包人在工程开工前提出的,可以不收取更换的违约金。更换工程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的,业主应当按照上述收取项目经理更换的违约金标准的相同情形减半收取更换的违约金。
  更换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属于第(一)、(二)项情形的,业主应当按照监理服务合同价的15-30%,最高不超过30万元,向中标人或承包人收取更换的违约金;属于第(三)项情形的,业主应当按照监理服务合同价的7.5-15%,最高不超过15万元,向中标人或承包人收取更换的违约金;属于第(四)、(五)项情形,招标文件、合同中有该人员业绩要求或中标人或承包人在工程开工后提出的,业主应当按照监理服务合同价的1-5%,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向中标人或承包人收取更换的违约金,招标文件、合同中没有该人员业绩要求且中标人或承包人在工程开工前提出的,可以不收取更换的违约金。更换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业主应当按照上述收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更换的违约金标准的相同情形减半收取更换的违约金。
  更换派驻现场施工、监理有关人员的,中标人或承包人还须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向区住建、水利、交通运输等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应变更备案事宜。
  三、严格现场施工、监理单位有关人员履职考核
  业主应结合工程管理实际需要,按照对现场施工、监理单位有关人员的到岗履职量化考核指标,建立考勤制度,并加强日常检查,监督监理企业严格落实对现场施工、监理有关人员的考勤和记录。对达不到履职量化考核指标的违约行为,业主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按照下列标准,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明确约定脱岗的违约金金额:
  工程开工后,项目经理、施工员和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每月到工程现场到岗履职天数不得少于当月日历天数的80%(绿化、设备等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按照招标文件和工程合同中约定的分期到岗要求到岗履职);工程技术负责人和质量员每月到工程现场到岗履职天数不得少于当月日历天数的70%。
  工程月中开工、竣工的,每月应到岗履职天数可按上述标准同比例折算;当天工程实际施工时间少或多于8小时的,均以一天计算。
  在确保工程安全、质量、进度的前提下,下列情形可酌情扣减现场施工、监理单位有关人员上述应到岗天数。
  (一)施工日志、监理日志均对因气候原因导致歇工情况、天数有完整记录,且经业主与考勤记录核对并与实际情况相符的;
  (二)现场施工、监理单位有关人员提出确需暂离岗位1天及以上,经业主批准同意,办妥《现场施工、监理单位有关人员请假审批单》(附件2,简称请假审批单),且有相应考勤记录的。
  业主对现场施工、监理单位有关人员的每月考勤记录及其相关资料应列入工程建设材料进行收集、存档。
  项目经理到工程现场到岗履职当月天数不满足上述要求,有脱岗情况的,业主应当按照脱岗天数以每天2000元-5000元标准,向承包人收取脱岗的违约金。工程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到工程现场到岗履职当月有脱岗的,业主应当按照上述标准减半收取脱岗的违约金。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到工程现场到岗履职当月天数不满足上述要求,有脱岗情况的,业主应当按照脱岗天数以每天1000元-3000元标准,向承包人收取脱岗的违约金。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到工程现场到岗履职当月有脱岗的,业主应当按照上述标准减半收取脱岗的违约金。
  四、严格现场施工、监理单位有关人员更换、脱岗的违约金结算
  更换派驻现场施工、监理有关人员,经业主同意,十个工作日内必须办妥《现场施工、监理单位有关人员更换的违约金审签单》(附件3,简称《更换的违约金审签单》)审核、签字确认,若施工、建立单位无正当理由不签字确认的,自业主发出《更换的违约金审签单》第八天起视为默认。
  业主对现场施工、监理单位有关人员每月考勤后,十个工作日内必须办妥《现场施工、监理单位有关人员脱岗的违约金审签单》(附件4,简称《脱岗的违约金审签单》)审核、签字确认,若施工、监理单位无正当理由不签字确认的,自业主发出《脱岗的违约金审签单》第八天起视为默认。
  办妥《更换的违约金审签单》、《脱岗的违约金审签单》后,承包人必须在次月10日前向业主缴纳现场施工、监理单位有关人员更换的违约金、脱岗的违约金,业主现场管理负责人将《更换的违约金审签单》、《脱岗的违约金审签单》各一份送业主合同管理人员和财务管理人员,以备结算。若承包人不按时间向业主提出交更换违约金、脱岗违约金,业主即可从当期应付承包人工程进度款(或监理服务费)中直接扣取现场施工、监理单位有关人员更换的违约金、脱岗的违约金,不足扣取的可逐期顺延,直至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后,业主必须与承包人对现场施工、监理单位有关人员更换的违约金、脱岗的违约金进行结算,并列入工程竣工财务决算。
  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和区评审中心应严格对业主上报或送审的工程竣工财务决算中现场施工、监理单位有关人员更换的违约金、脱岗的违约金的审核和监督。
  五、严格现场施工、监理单位有关人员的停复工管理
  对中标通知书已发出、或工程合同已签订、或工程已开工,非因中标人或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停工超过3个月且预计近期难以复工的,承包人可以凭业主及其派驻现场管理负责人发出的停工通知,向区住建、水利、交通运输等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停止担任被停工项目相应负责人的备案事宜。
  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停止担任被停工项目相应负责人的备案事宜办理完毕后,施工、监理单位可以选派被停工项目的现场施工、监理有关人员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相应负责人。
  停工的工程项目恢复施工,原被停工项目的现场施工、监理有关人员无未完工程任务的,可以恢复担任原工程项目的现场相应负责人;有未完工程任务的,承包人应当选派与原项目现场施工、监理有关人员资格和业绩条件相当,并征得业主同意的其他人员担任项目现场相应负责人。
  恢复施工的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承包人也应当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向区住建、水利、交通运输等行政主管部门办妥相应备案事宜。
  六、严格现场施工、监理单位有关人员的市场管理
  业主单位应严格落实考勤制度,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考勤制度落实情况,发现现场施工、监理单位有关人员不到岗或擅自更换的,除依据合同约定扣罚脱岗的违约金外还应督促改正,拒不整改造成实际工程影响的,报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由区行政主管部门对相关企业进行处理。
  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现场施工、监理单位有关人员到岗履职的监督管理,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加强现场施工、监理单位有关人员的身份核查,发现现场施工、监理单位有关人员不到岗或擅自更换,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的,下达责令限期整改书,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给予处罚。
  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现场施工、监理单位有关人员变更的数据库,供业主单位查询使用。
  参加政府投资项目投标或工程业务承接时,投标人或承包人以被变更的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作为拟选派的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人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应按下列时间要求拒绝该投标人投标或该承包人签约。
  (一)因本通知第(一)、(二)项更换情形发生变更的,自《更换的违约金审签单》签字确认之日起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意见的规定时间内,且不少于二年;
  (二)因本通知第(三)项更换情形发生变更的,自《更换的违约金审签单》签字确认之日起一年内。
  (三)因本通知第(四)、(五)项更换情形发生变更的,自《更换审批单》或《更换的违约金审签单》签字确认之日起半年内。
  参加业主建设的政府投资项目投标或工程业务承接时,投标人或承包人曾在业主组织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从事过施工、监理业务,且发生过擅自更换派驻现场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应按下列时间要求拒绝该投标人投标或该承包人签约。
  (一)擅自更换发生1次,以擅自更换之日起一年内;
  (二)擅自更换发生2次及以上,以发生第二次擅自更换之日起二年内。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行,原仑政办〔2006〕153号同时停止使用。有关文件精神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已经签订合同的项目,业主可结合工程管理实际需要调整为按本通知执行。北仑区(开发区)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及其下属事业单位、专设临时机构、社区居委会,街道(乡镇)集体经济、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全资或控股企业的基本建设项目加强现场施工、监理单位有关人员到岗履职管理可参照执行。

  附件:1.现场施工、监理单位有关人员更换审批单
              2.现场施工、监理单位有关人员请假审批单
                       3.现场施工、监理单位有关人员更换的违约金审签单
                    4.现场施工、监理单位有关人员脱岗的违约金审签单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22日




附件1

现场施工、监理单位有关人员更换审批单

工程名称

 

计划开工时间

 

拟更换人员岗位

 

被更换现场施工、监理有关人员

姓名

 

性别

 

年龄

 

注册职业资格

 

专业技术职称

 

业绩

 

新选派现场施工、监理有关人员

姓名

 

性别

 

年龄

 

注册职业资格

 

专业技术职称

 

业绩

 

更换原因

 

施工单位

对现场施工有关人员更换的意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名: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

对现场施工、监理有关人员更换的意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名:

年    月    日

业主现场管理人员

对现场施工、监理有关人员更换的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业主

对现场施工、监理有关人员更换的意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2:

现场施工、监理单位有关人员请假审批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请假人

 

岗位名称

 

请假时间

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共    天

请假理由:

 

 

 

 

 

 

签  字:

 

年    月    日

业主意见

现场管理负责人意见:

 

 

 

 

 

签  字: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意见:

 

 

 

 

 

签  字:

 

年    月    日

 


附件3

现场施工、监理单位有关人员更换的违约金审签单

年    月

工程名称

 

拟更换人员岗位

 

被更换现场施工、监理有关人员

姓名

 

性别

 

年龄

 

注册职业资格

 

专业技术职称

 

业绩

 

新选派现场施工、监理有关人员

姓名

 

性别

 

年龄

 

注册职业资格

 

专业技术职称

 

业绩

 

更换原因

 

更换的违约金计算过程

 

更换的违约金(元,大写)

 

施工单位

对现场施工有关人员更换的违约金签署意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名: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

对现场施工、监理有关人员更换的违约金签署意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名:

年    月    日

业主现场管理人员

对现场施工、监理有关人员更换的违约金签署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业主

对现场施工、监理有关人员更换的违约金签署意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4

现场施工、监理单位有关人员脱岗的违约金审签单

年    月

工程名称

 

姓名

施工现场任职

本月应到岗天数

经业主核实可酌情扣减应到天数

实际到岗天数

脱岗的违约金标准

脱岗的违约金小计

 

 

 

 

 

 

 

 

 

 

 

 

 

 

 

 

 

 

 

 

 

 

 

 

 

 

 

 

 

 

 

 

 

 

 

脱岗的违约金合计(人民币,元)

小写

 

大写

 

施工单位

对现场施工有关人员脱岗的违约金签署意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名: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

对现场施工、监理有关人员脱岗的违约金签署意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名:

年    月    日

业主现场管理人员

对现场施工、监理有关人员脱岗的违约金签署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业主

对现场施工、监理有关人员脱岗的违约金签署意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名:

年    月    日

 


上一条:关于印发《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或资格审查文件中应当将<北仑区(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范V4.0>有关条款的操作规定作为要约邀请组成部分的摘要》 下一条:关于印发《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或资格审查文件中应当将<北仑区(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范V4.0>有关条款的操作规定作为要约邀请组成部分的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