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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信息宣传工作的报送要求,进一步提升中心宣传工作水平,扩大我区公共资源交易的社会影响度,规范中心宣传工作考核,提高干部职工的信息宣传意识,结合中心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考核对象综合部、业务一部、业务二部二、考核内容1.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简报完成情况;2.党委信息完成情况;3.政务信息完成情况;4.向各门户网站报送信息完成情况;5.调研文章及典型案例完成情况。三、考核办法(一)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简报信息采用计分办法:综合部全年报送并被采用不得少于4条,业务一部、业务二部全年报送并被采用不得少于2条;(二)党委信息:综合部年度得分不得少于10分,业务一部、业务二部年度得分不得少于5分。计分方法依据区委办《2020年党委信息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执行。(三)政务信息: 综合部年度得分不得少于10分,业务一部、业务二部年度得分不得少于5分。计分方法依据区府办《2020年度政务信息工作管理考评办法的通知》执行。(四)交易动态信息:综合部、业务一部、业务二部向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北仑区区级门户网站及中心网站全年供稿不少于6篇、12篇、12篇,每采用一篇计1分。(五)调研文章及典型案例:综合部、业务一部、业务二部全年需完成调研文章、典型案例各不少于1篇。上报的信息被区委办、区府办信息科确认为好信息的每条另加2分;经区委办、区府办转报后被市委办、市府办及以上部门录用的每条记5分;在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每篇记10分。综合部、业务一部、业务二部全年累计得分分别不少于20分、10分。四、考核结果运用(一)信息宣传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每月对各部门信息采用情况予以通报。(二)信息工作成效作为年终干部职工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全年信息宣传工作积分排名靠后的将取消其年度评优资格。本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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