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网站已停止更新,仅提供历史数据查询,如需访问最新公告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交易信息 > 国有产权 > 交易公告 > 查看详情
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18年7月31日上午9时在余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丰山路188号)对余姚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所属的部分房屋及车位进行公开拍卖。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余姚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部分房屋及车位。起拍价:2448.74万元,保证金:250万元。
序号 | 标的名称 | 不动产权证号 | 建筑面积(㎡) | 权利性质 | 用途 | 土地使用权期限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1 | 余姚市城区子陵路395号 | 0019587 | 133.69 | 出让/动迁房 | 商业 | 2052年9月16日 | 36.09 |
2 | 余姚市城区子陵路397号 | 0019586 | 133.69 | 出让/动迁房 | 商业 | 2052年9月16日 | 36.09 |
3 | 余姚市城区子陵路399号 | 0019588 | 133.69 | 出让/动迁房 | 商业 | 2052年9月16日 | 36.09 |
4 | 余姚市城区子陵路401号 | 0019589 | 133.69 | 出让/动迁房 | 商业 | 2052年9月16日 | 36.09 |
5 | 余姚市城区子陵路403号 | 0019585 | 133.69 | 出让/动迁房 | 商业 | 2052年9月16日 | 36.09 |
6 | 余姚市城区子陵路405号 | 0019596 | 60.34 | 出让/动迁房 | 商业 | 2052年9月16日 | 16.29 |
7 | 余姚市城区高风苑办公楼4幢201 | 0019582 | 827.84 | 出让/动迁房 | 商业 | 2052年9月16日 | 223.46 |
8 | 余姚市城区高风苑办公楼4幢301 | 0019580 | 1067.21 | 出让/动迁房 | 商业 | 2052年9月16日 | 288.08 |
9 | 余姚市城区高风苑办公楼4幢401 | 0019581 | 908.13 | 出让/动迁房 | 商业 | 2052年9月16日 | 245.14 |
10 | 余姚市城区高风苑地下室WZ车位28 | 2016-0019659 | 21.24 | 出让/动迁房 | 车位 | 2082年9月16日 | 0 |
11 | 余姚市城区高风苑地下室车位29 | 2016-0019693 | 12.72 | 出让/动迁房 | 车位 | 2082年9月16日 | 0 |
12 | 余姚市城区高风苑地下室车位30 | 2016-0019697 | 12.72 | 出让/动迁房 | 车位 | 2082年9月16日 | 0 |
13 | 余姚市城区高风苑地下室车位31 | 2016-0019692 | 12.72 | 出让/动迁房 | 车位 | 2082年9月16日 | 0 |
14 | 余姚市城区高风苑地下室车位32 | 2016-0019667 | 12.72 | 出让/动迁房 | 车位 | 2082年9月16日 | 0 |
15 | 余姚市城区高风苑地下室车位33 | 2016-0019700 | 12.72 | 出让/动迁房 | 车位 | 2082年9月16日 | 0 |
16 | 余姚市城区高风苑地下室车位34 | 2016-0019663 | 12.72 | 出让/动迁房 | 车位 | 2082年9月16日 | 0 |
17 | 余姚市城区高风苑地下室车位35 | 2016-0019705 | 12.72 | 出让/动迁房 | 车位 | 2082年9月16日 | 0 |
18 | 余姚市城区高风苑地下室车位36 | 2016-0019671 | 12.72 | 出让/动迁房 | 车位 | 2082年9月16日 | 0 |
19 | 余姚市城区高风苑地下室车位37 | 2016-0019696 | 12.72 | 出让/动迁房 | 车位 | 2082年9月16日 | 0 |
20 | 余姚市城区高风苑地下室车位38 | 2016-0019669 | 12.72 | 出让/动迁房 | 车位 | 2082年9月16日 | 0 |
21 | 余姚市城区高风苑地下室WZ车位39 | 2016-0019662 | 14.16 | 出让/动迁房 | 车位 | 2082年9月16日 | 0 |
22 | 余姚市城区高风苑地下室WZ车位40 | 2016-0019661 | 14.16 | 出让/动迁房 | 车位 | 2082年9月16日 | 0 |
23 | 余姚市城区高风苑地下室车位41 | 2016-0019666 | 12.72 | 出让/动迁房 | 车位 | 2082年9月16日 | 0 |
24 | 余姚市城区高风苑地下室车位42 | 2016-0019685 | 12.72 | 出让/动迁房 | 车位 | 2082年9月16日 | 0 |
25 | 余姚市城区高风苑地下室车位43 | 2016-0019668 | 12.72 | 出让/动迁房 | 车位 | 2082年9月16日 | 0 |
26 | 余姚市城区高风苑地下室车位44 | 2016-0019678 | 12.72 | 出让/动迁房 | 车位 | 2082年9月16日 | 0 |
27 | 余姚市城区高风苑地下室车位45 | 2016-0019665 | 12.72 | 出让/动迁房 | 车位 | 2082年9月16日 | 0 |
28 | 余姚市城区高风苑地下室车位46 | 2016-0019687 | 12.72 | 出让/动迁房 | 车位 | 2082年9月16日 | 0 |
29 | 余姚市城区高风苑地下室车位47 | 2016-0019674 | 12.72 | 出让/动迁房 | 车位 | 2082年9月16日 | 0 |
30 | 余姚市城区高风苑地下室车位48 | 2016-0019682 | 12.72 | 出让/动迁房 | 车位 | 2082年9月16日 | 0 |
31 | 余姚市城区高风苑地下室车位49 | 2016-0019652 | 12.72 | 出让/动迁房 | 车位 | 2082年9月16日 | 0 |
32 | 余姚市城区高风苑地下室车位78 | 2016-0019630 | 12.72 | 出让/动迁房 | 车位 | 2082年9月16日 | 0 |
33 | 余姚市城区高风苑地下室车位79 | 2016-0019649 | 12.72 | 出让/动迁房 | 车位 | 2082年9月16日 | 0 |
34 | 余姚市城区高风苑地下室车位80 | 2016-0019631 | 12.72 | 出让/动迁房 | 车位 | 2082年9月16日 | 0 |
35 | 余姚市城区高风苑地下室车位81 | 2016-0019643 | 12.72 | 出让/动迁房 | 车位 | 2082年9月16日 | 0 |
36 | 余姚市城区高风苑地下室车位82 | 2016-0019624 | 12.72 | 出让/动迁房 | 车位 | 2082年9月16日 | 0 |
37 | 余姚市城区高风苑地下室车位83 | 2016-0019647 | 12.72 | 出让/动迁房 | 车位 | 2082年9月16日 | 0 |
38 | 余姚市城区高风苑地下室车位84 | 2016-0019622 | 12.72 | 出让/动迁房 | 车位 | 2082年9月16日 | 0 |
39 | 余姚市城区高风苑地下室车位85 | 2016-0019635 | 12.72 | 出让/动迁房 | 车位 | 2082年9月16日 | 0 |
40 | 余姚市城区高风苑地下室车位86 | 2016-0019623 | 12.72 | 出让/动迁房 | 车位 | 2082年9月16日 | 0 |
41 | 余姚市城区高风苑地下室车位87 | 2016-0019634 | 12.72 | 出让/动迁房 | 车位 | 2082年9月16日 | 0 |
42 | 余姚市城区高风苑地下室车位88 | 2016-0019619 | 12.72 | 出让/动迁房 | 车位 | 2082年9月16日 | 0 |
43 | 余姚市城区高风苑地下室车位89 | 2016-0019617 | 12.72 | 出让/动迁房 | 车位 | 2082年9月16日 | 0 |
44 | 余姚市城区高风苑地下室车位90 | 2016-0019644 | 12.72 | 出让/动迁房 | 车位 | 2082年9月16日 | 0 |
45 | 余姚市城区高风苑地下室车位91 | 2016-0019650 | 12.72 | 出让/动迁房 | 车位 | 2082年9月16日 | 0 |
46 | 余姚市城区高风苑地下室车位92 | 2016-0019641 | 12.72 | 出让/动迁房 | 车位 | 2082年9月16日 | 0 |
47 | 余姚市城区高风苑地下室车位93 | 2016-0019626 | 12.72 | 出让/动迁房 | 车位 | 2082年9月16日 | 0 |
48 | 余姚市城区高风苑地下室车位94 | 2016-0019613 | 12.72 | 出让/动迁房 | 车位 | 2082年9月16日 | 0 |
注: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标的成交后,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买受方缴纳印花税、契税,具体以税务机关核定为准。特别提醒,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委托方、拍卖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二、标的咨询、看样:从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咨询、自行看样。集中看样时间:2018年7月 18日上午9:00—11:00。
三、竞买人的资格要求: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四、竞买人登记时须提交的资料
(一)如是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3.竞买人委派办理报名手续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4.竞买保证金缴款单;
5.竞买人对其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法人及其他组织公章的复印件。
(二)如是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竞买保证金缴款单。
五、竞买登记时间、地点:竞买人须于2018年7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到余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7号窗口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六、竞买保证金交纳办法:竞买保证金收妥抵用(即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7月30日下午4时。竞买保证金由各竞买人以转账支票(必须实时清算)、银行汇票、电汇或现金等形式缴入本公司银行账户。竞买保证金缴入后,竞买人应向银行索取凭据。竞买人在缴纳竞买保证金时,务必在缴款单的“摘要栏”中注明本次所缴保证金的标的名称及相关内容,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同时缴款人户名须与竞买人名称一致,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保证金收款单位名称:宁波江南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余姚支行
账 号:61010122000388788
七、本次拍卖公告发布方式
1.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姚分网(http://www.yyztb.gov.cn)
2.宁波江南拍卖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nbpai.com)
3.余姚日报
4.标的所在地张贴
联 系 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62700869 13905844069
联系地址:余姚市南雷路270号
宁波江南拍卖有限公司
2018年7月3日
拍 卖 须 知
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拍卖须知》,《拍卖须知》与《拍卖公告》、《拍卖成交确认书》同属于拍卖事务的法律性文件,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全面了解,一旦作出参加即视为已了解并接受本须知之条款,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拍卖人有权在本《拍卖须知》的基础上,根据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解释和处理本《拍卖须知》以外的特殊问题和未尽事宜。
一、拍卖规则及方式:
1、竞买人取得《拍卖须知》等相关材料后,应仔细阅读,如有疑问的,应在竞买前向拍卖人咨询,竞买人自行前往踏勘标的;对拍卖标的有异议的,应在参加竞买前提出,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均视为无异议,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中不含有在拍卖标的交易时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及拍卖佣金。
3、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任何口头介绍、文字说明和提供的图片,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责任,竞买人应以现场踏勘并亲自相关部门调查为准,(拍卖人设定集中看样时间为:2018年7月18日上午9:00-11:00)自行承担标的物瑕疵风险。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情况,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或未知的瑕疵,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经济及法律责任。买受人无瑕疵担保请求权,不得在竞买成功后另行主张标的物的瑕疵权利。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所引起的一切事宜,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竞买人应按规定时间到达拍卖现场,迟到者,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竞买权利;竞买人入场时,在进口处凭竞买保证金收据领取叫号牌。如参加现场竞买的为非报名者本人,则需提交报名者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应标明授权范围,包括现场举牌应价、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拍卖笔录的签署等)同时被授权人需出示身份证明,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5、买受人保证在拍得标的后,按本《拍卖须知》的要求履行全部义务,否则拍卖人有权对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冲作违约金不予退还。
6、本次拍卖采用增价式拍卖方式,先有拍卖师宣布起拍价,然后报出标的的加价幅度,竞买人可举牌应价或按规定的加价幅度竞价,也可自行报价,竞价报价必须等于或高于规定的加价幅度(且必须是加价幅度的整倍数),低于加价幅度的报价、竞价无效;若场上出现二人以上同时举牌应价,拍卖师可指定其中一人并确定其应价有效,同时拍卖师有权根据现场情况随时调整加价幅度。当会场上出现唯一的最高价格且无人继续加价后,以拍卖师落槌表示拍卖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二、拍卖标的物:详见拍卖公告。
三、拍卖标的物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数据以委托人提供的《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结论及相关数据记载为准。拍卖人在拍卖时及其后对标的的瑕疵、缺陷不作担保。竞买人在报名登记前必须仔细审看拍卖标的,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并成交,即表明本人接受拍卖标的之一切现状,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并且不以任何理由提出退还标的或拒付成交款。
2、竞买人在拍卖成交后须当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如不当场签订视作违约,不返还拍卖保证金。买受人须在约定时间一次性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和拍卖佣金,然后与委托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否则买受人无权请求返还拍卖保证金。
3、委托人应按约定时间交付拍卖标的给买受人,同时给买受人提供相关资料。办理权证登记等相关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买受方缴纳印花税、契税,具体以税务机关核定为准。拍卖的房屋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由委托人交付房屋(按照交付日现状)给买受人,同时买受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物业费等费用(标的交付前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委托人承担)。
4、权证登记面积以不动产登记相关部门确权的面积为准。差价按拍卖成交价的平均单价计算,多退少补。
5、标的成交后,买受人办理权证中在不得更改、增加其他自然人或法人和其他组织。
6、买受人在拍卖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及佣金,由拍卖人负责收取拍卖成交款,到账后必须将全部拍卖成交款缴入委托方指定账户。委托方收到拍卖成交款核对无误后,买受人于2018年8 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凭成交确认书前往委托人办理移交手续。
7、竞买人一旦进入了拍卖会场,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接受拍卖标的已知和未知的瑕疵、缺陷,对自己参加竞买的行为及其后对拍卖标的的权利行使期间之各种风险、状态,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四、拍卖会结束后,拍卖结果将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姚分网公示三个工作日。对拍卖结果有异议的,相关当事人可在结果公示期间向拍卖人或委托人提交书面质疑;对书面质疑回复不满意的,可在收到书面回复后起15个工作日内向余姚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提交书面投诉。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由拍卖人向买受人发放《拍卖成交确认书》。
五、成交款及佣金支付期限:
1、买受人在2018年8月14日下午4点前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及佣金(佣金为成交价款的1.5%),然后与委托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否则买受人无权请求返还竞买保证金,《拍卖成交确认书》自动作废。逾期交纳或不交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法律责任: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2、成交款和佣金交至宁波江南拍卖有限公司 。(户名:宁波江南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宁波银行余姚支行,账号:61010122000388788)。
六、保证金的退还:
买受人的保证金抵算拍卖成交款。未成交者的保证金于公示结束后(遇节假日顺延),竞买人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及收据到本公司自行办理退款手续,不计息退还至原账户。
七、会场纪律:
竞买人凭身份证原件及竞买保证金收据登记入场,每一号牌限进2人。竞买人及与会人员,应遵守拍卖会场的纪律,不得大声喧哗,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拍卖时若发现竞买人恶意串通,操纵竞价或弄虚作假的行为,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按《拍卖法》规定由竞买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在拍卖会现场,任何举牌应价的行为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的意思,其后果均由号牌对应的竞买人承担。如参加现场拍卖的为非报名者本人,则须提交报名者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应标明授权范围,包括现场举牌应价、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拍卖笔录的签署等)同时被授权人须出示身份证明,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八、对竞买人或买受人的通知或催告事宜,以其报名时所登记的联系电话为通讯方式,若该项不作记载,则以其身份证所载的住所为通讯地址。因无法联系或无法送达而产生的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与委托人、拍卖人无涉。
九、解释权:宁波江南拍卖有限公司对本次拍卖活动,以及公开发布的文书资料拥有解释权。
宁波江南拍卖有限公司
2018年7月3日
| 上一条:余姚市财政局资产托管中心部分房屋租赁权拍卖公告 | 下一条:余姚市财政局资产托管中心部分房屋租赁权拍卖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