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遮阳雨棚灯箱广告位经营权更正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19-11-06 16:36:23     阅读:次

原定于遮阳雨棚灯箱广告位经营权2019年11月13日上午9时至10时(延时除外)在本公司“网上竞价平台”上对举行网络拍卖,现改为现场拍卖。具体如下:

受委托,定于2019年11月13日上午9时在余姚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开标室1对下列资产进行公开拍卖,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余姚市城区45个路口共82个遮阳雨棚灯箱广告位经营权(其中27个为公益广告位),期限为5年,起拍价:9.5万元/年,保证金2万元。

注:道路遮阳雨棚由买受人制作,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并须符合委托人的要求。发布广告内容须符合《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委托人及行业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方可发布。广告内容必须健康,设计美观,不得做内容低俗,虚假广告。

二、标的展示:即日起至2019年11月12日资料展示。

三、竞买人的资格要求:注册在余姚市范围内具有广告经营资质的法人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含),且在2016年-2018年项目当地三年累计纳税金额人民币70万元(含)以上或2017年、2018年项目当地二年累计纳税金额人民币50万元(含)以上,无不良征信记录。

四、竞买人报名需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3. 2018年度完税证明;

4、单位公章。

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五、报名方法:

1、竞买人须于2019年11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到余姚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402窗口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2、意向竞买人须在2019年11月12日下午4时前,向下列指定账户汇入保证金(名称:宁波江南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宁波银行余姚支行,账 号:61010122000388788),到账为准。

六、本次拍卖公告发布平台:

1.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姚分网(http://yuyao.bidding.gov.cn/);

2.宁波江南拍卖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bpai.com.cn/);

3.余姚日报。

联系人: 谢先生     联系电话:62700610 13905844069

 联系地址:余姚市南雷路270号

                                         

宁波江南拍卖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4日

拍卖须知

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拍卖须知》,《拍卖须知》与《拍卖公告》、《拍卖成交确认书》同属于拍卖事务的法律性文件,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全面了解,一旦作出参加即视为已了解并接受本须知之条款,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拍卖标的: 余姚市城区82个雨棚灯箱广告位承包经营权(其中27个为公益广告位)(路口见附件)。出租年限:五年;起拍价:9.5万元/年租金;保证金:2万元。

注:道路遮阳雨棚由买受人制作,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并须符合委托人的要求。以上广告内容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并经委托人及行业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涉及内容必须健康,外表设计美观,不得做内容低俗,虚假广告。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

二、本次拍卖标的数据以委托人提供的《资产评估报告》的相关数据记载为准。本公司在拍卖时及其后对标的的瑕疵、缺陷不作担保。竞买人在报名登记前必须仔细审看拍卖标的,一旦作出竞价决定退还并成交,即表明本人接受拍卖标的之一切现状,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并且不以任何理由提出标的或拒付成交款。

三、本公司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资料确定拍卖对象。竞买人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竞买人资格条件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竞价保证金;提交相关资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方可参加本次拍卖。本公司在拍卖活动任何阶段,有权拒绝不符合本次拍卖资格条件的竞买人参加本次竞价活动或解除其竞价成交的法律关系,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意向竞买人须在2019年11月12日下午4时前,向下列指定账户汇入保证金(名称:宁波江南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宁波银行余姚支行,账 号:61010122000388788),到账为准。 

五、 竞买人(买受人)保证在竞得标的后,按本《拍卖须知》的要求履行其全部义务,否则本公司有权对买受人的拍卖保证金冲作违约金,不予退还。

六、本次拍卖经过报刊、网络公告、实地展示,在余姚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开标室1进行公开拍卖。拍卖时间地点:2019年11月13日9:00在余姚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开标室1。

七、竞买人应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拍卖时间开始前到达拍卖地点,凭本人身份证、保证金收据等资料领取竞买号牌,否则拍卖人有权视为竞买人已放弃竞买。竞买人对竞买号牌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被错拿等原因造成的竞价或成交,均视为竞买人本人行为。

八、买受人须当场与本公司办理相应的成交手续,签署相应的拍卖文件及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如未能及时办理成交手续的,视为毁约,已交的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特别注意事项:用户的网站注册人名称必须与拍卖保证金交纳人名称、竞买人名称一致,否则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与本公司、委托人无关。

十、其他注意事项:

1、签订《雨棚灯箱广告位经营权租赁合同》时由买受人向委托人缴纳陆万元履约保证金。待经营期满后,双方无任何纠纷,由委托人一次性退还(不计息)。

    2、标的拍卖成交后不得任何形式转租、退租、转借或以其他方式变相转包,否则属违约,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标的,同时剩余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均不予退还。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进行退租的,则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委托人,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办理退租手续,租期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收取租金,剩余已付租金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如遇政府规划调整等原因需提前收回标的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应无条件服从并及时退还标的。剩余租金(从承租人收到通知开始,按日计算)和履约保证金予以返还。

4、买受人不能私自拉接电源,因此引起的各类纠纷和安全事故等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由买受人负责。

5、所有雨棚灯箱广告位必须办理社会公众责任险,均由买受人投保并承担一切费用。单棚最低要求:人伤每人每次100万元,财产10万元。

6、在经营期间,如涉及与住建、城管等管理部门联系、协调、申报等工作的,由买受人自行负责相关事宜,如有违规,一切责任由买受人承担,与拍卖人、委托人无涉。

7、买受人安装的广告应符合有关管理部门的规定,广告画面发布前应发送给委托人,经委托人及行业审核同意后方可发布,广告内容必须健康。

8、买受人安装的广告不得影响广告位的结构,不得闲置,不得影响城市的形象,如有违规,一切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9、经营期满后一周内,买受人应完好无损的将标的归还委托人。负责拆除所经营的雨棚设施(包括杆件等配套设施),并做好地面平整等还原工作,确保道路基础设施完整、功能完好。如逾期未拆除,委托人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处置,涉及的费用在履约保证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买受人补偿。

十一、雨棚灯箱广告的制作及保养、维护要求:

1、雨棚、灯箱广告版面设计、喷绘、制作、安装及日常维护等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买受人应保持广告内容完整、经常更新,防止广告内容出现空缺,如有空缺时由公益广告替代,公益广告须征得委托人同意,费用由买受人负责。

3、买受人负责对公益画面每年免费更换(含设计、制作、安装)至少三次,内容由余姚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审核确认。 

4、买受人负责雨棚灯箱广告位的日常维护、保洁等工作,每月清洗一次,建立日常巡查台账制度,做到有案可查,发现广告画面脱落应及时挂正。广告位始终保持整洁,无任何牛皮藓等影响市容市貌的现象发生。一经发现(有相关证据)第一次书面警告,第二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500元,第三次委托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买受人无权提出任何要求。

5、经营期内,一切安全事故以及相关经济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与委托人无涉。

十二、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在竞价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后,竞买人本人持身份证及拍卖人出具的竞买保证金收据到本公司自行办理退款手续(不计息)。买受人的拍卖保证金凭《雨棚灯箱广告位经营权租赁合同》复印件、收据到本公司退还(不计息)。

买受人须在2019年11月21日下午4时前一次性付清成交款、佣金(成交款的5%),然后于2019年11月22日下午4时前与委托人签订《雨棚灯箱广告位经营权租赁合同》并向委托人支付履约保证金。否则买受人无权请求返还拍卖保证金,《拍卖成交确认书》自动作废。逾期交纳或不交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法律责任: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成交款及佣金交至宁波江南拍卖有限公司(户名:宁波江南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宁波银行余姚支行,账号:61010122000388788)。

成交款仅供收据,无其他任何票据,买受人若需开具相关发票的,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十三、对竞买人或买受人的通知或催告事宜,以其报名时所登记的联系电话为通讯方式,若该项不作记载,则以其身份证所载的住所为通讯地址。因无法联系或无法送达而产生的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与委托人、本公司无涉。

十四、本须知解释权归本次拍卖竞价活动的委托人、宁波江南拍卖有限公司所有。

宁波江南拍卖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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