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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黄山儿童公园游乐场地承包经营权拍卖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19-12-26 09:23:32     阅读:次

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20年1月9日上午9时在余姚市行政服务中心(谭家岭东路2号)4楼开标室<1>对余姚黄山儿童公园游乐场地承包经营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余姚黄山儿童公园游乐场地承包经营权。出租面积:约6393平方米;出租年限:5年;5年租金起拍价:人民币301.5万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60万元;现状:空置。

注:标的每年租金按五年租金总成交价平均计算,租金实行按年支付,先付后用的原则。买受人须按委托人提供的方案投入游乐设施设备及相关附属设施(其中收费项目11项,免费项目不少于4项, 总投资额度不得少于人民币800万元,具体详见拍卖须知),投入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类安全、纠纷等问题及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及交付,请竞买人仔细看样后参拍。

游乐设施设备及相关附属设施投入完成并经委托人及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后,标的四周的全部围挡由买受人负责拆除,拆除所得归买受人所有,拆除过程中及拆除后提取所发生的各类安全、纠纷等问题及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支付。

二、标的咨询、看样:从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咨询、自行看样或提前与本公司联系看样。

三、竞买人的资格要求及前期审核:

1、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合法存续的工商成立日期满5年、注册资本满人民币1000万元、且经营范围中含有游乐园经营管理、游乐场所管理服务、主题游乐园服务、主题公园的管理、大型游乐园活动、游乐场开发建设中任意一项经营项目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2、2010年1月至今,具有宁波大市范围内满5年的、且单个合同中至少有5项B类大型游乐设施场所管理业绩及安全运营能力的独立法人(提供经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出租方出具的“无游乐安全重大责任事故证明”原件;如经营合同中未注明游乐设施类别的,还须提供出租方出具的证明资料原件);

3、竞买人须持有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管理证(原A7或新A)的作业人员至少3名以及大型游乐设施维修证(原Y2或新Y1)的作业人员至少2名,同时竞买人须为以上5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缴纳2019年7、8、9、10月份的社保(提供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社保证明原件)。

4、买受人须保证在2020年6月1日前试营业,并于2020年7月1日前正式营业(出具承诺书)。

竞买人须同时具备以上资格要求,并于2020年1月6日、7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提交至委托人进行前期审核(联系地址:余姚市行政服务中心南楼1620办公室,联系电话:62755064),凭委托人出具的资格证明方可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四、竞买人登记时须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竞买人委派办理报名手续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4、竞买保证金交款单;

5、委托人出具的资格证明;

6、竞买人对其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法人及其他组织公章的复印件。

五、竞买手续:

第一步:竞买人须在2020年1月8日下午3:30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注:须在现场报名前到账。

户名:宁波阳明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余姚中心区支行    

账号:61020122000255779

以转账、电汇、网银的形式,按时、足额支付竞买保证金,付款人户名须与竞买人名称一致。

第二步:竞买人须于2020年1月8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00)携带本公告第四条所需资料到余姚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开标室(4)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可从6号门乘电梯至4楼),逾期不予受理。

六、本次拍卖公告发布方式:

1.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姚市分网(http://yuyao.bidding.gov.cn);

2.宁波阳明拍卖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yypm.com.cn);

3.《余姚日报》;

4.其他发布方式。

联系人:陈先生、黄先生         联系电话:62724638、62632533

联系地址:余姚市舜水北路16号

                                 宁波阳明拍卖有限公司

                                 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宁波阳明拍卖有限公司

 

 

拍

卖

知

须

 

   拍卖会名称:余姚黄山儿童公园游乐场地承包经营权拍卖会

   拍卖标的:余姚黄山儿童公园游乐场地5年的承包经营权

拍卖会时间:2020年1月9日上午9时

拍卖地点:余姚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开标室<一>

拍卖方式:现场竞价

 

 

 

公司地址:浙江省余姚市舜水北路16号

公司网站:http://www.yypm.com.cn

公司电话:0574-62724638        传真:0574-62651961

监督电话:0574-62835206(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

 

拍  卖  须  知

总 则

第一条  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参照国际通行惯例制定。

第二条  拍卖人将依法组织和开展拍卖活动,参加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仔细阅读并遵守本《拍卖须知》及其它相关文件,并对自己执行本《拍卖须知》的行为负责。

第三条  拍卖人有权在本《拍卖须知》的基础上,根据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解释和处理本《拍卖须知》以外的特殊问题和未尽事宜。

拍卖标的

第四条  拍卖标的:余姚黄山儿童公园游乐场地承包经营权。出租面积:约6393平方米;出租年限:5年;5年租金起拍价:人民币301.5万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60万元;现状:空置。

注:标的每年租金按五年租金总成交价平均计算,租金实行按年支付,先付后用的原则。买受人须按委托人提供的方案投入游乐设施设备及相关附属设施(其中收费项目11项,免费项目不少于4项, 总投资额度不得少于人民币800万元,具体详见附件),投入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类安全、纠纷等问题及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及交付,请竞买人仔细看样后参拍。

游乐设施设备及相关附属设施投入完成后,标的四周的全部围挡由买受人负责拆除,拆除所得归买受人所有,拆除过程中及拆除后提取所发生的各类安全、纠纷等问题及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支付。

第五条  本次拍卖标的数据以委托人提供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余中禾信单评字[2019]第063号的相关数据记载为准。拍卖人在拍卖时及其后对标的的瑕疵、缺陷不作担保。竞买人在报名登记前必须仔细审看拍卖标的,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并成交,即表明本人接受拍卖标的之一切现状,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并且不以任何理由提出退还标的或拒付成交款。

第六条  标的特别说明

(一)《拍卖成交确认书》签订后,买受人须按约定时间向拍卖人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成交款和买受佣金,然后与委托人签订《余姚黄山儿童公园游乐场地经营承包合同》,否则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二)签订《余姚黄山儿童公园游乐场地经营承包合同》时由买受人向委托人支付风险保证金:人民币150万元。风险保证金收取后,委托人应向买受人开具收款凭证。待经营期满或合同解除时,租赁双方无纠纷后10天内,由委托人一次性退还(不计息)。

在经营期内,如遇买受人拖欠租金、水、电费等情况,委托人有权从风险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如遇风险保证金不足时,买受人应及时补足(接委托人通知后在3日内补足),否则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年租金的20%收取违约金(从风险保证金中扣除),且买受人投入的设施设备由买受人自行拆除并承担费用,委托人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三) 买受人在施工前,须与委托人签订《安全施工合同》并交纳施工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该保证金将在工程竣工且验收合格后10日内退还(无息)。

    施工期限:试营业前。未按时完成的,则该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委托人有权提前解除租赁合同。

   (四)免租金施工期:3个月,起始时间为签订《余姚黄山儿童公园游乐场地经营承包合同》次日。

施工期内,买受人须支付水、电费等其他租赁合同约定的费用,并应遵守租赁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

   (五)买受人投入的所有游乐设施设备及相关附属设施均须由委托人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根据附件《余姚黄山儿童公园游乐设施方案》进行审核。施工期间,委托人还委托监理公司实行监理,如遇买受人总投资强度不足的,则不足部分由买受人按双倍补偿给委托人,否则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标的、不予退还施工保证金,且买受人投入的所有设施设备须自行拆除,与委托人无涉。

(六)买受人须在承诺时间完成营业,否则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且不予退还施工保证金,且买受人还须缴纳施工期内的所有租金(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包括免租金施工期的租金),但剩余租金和风险保证金退还。

(七)在经营期内所产生的水、电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负,委托人按季度与买受人进行结算(收据开出之日起一星期内付清)。

(八)租金实行按年支付、先付后用的原则,买受人应在一个年度期满前一个月提前将下一年租金一次性交至委托人;每逾期一天,委托人向买受人收取1000元的滞纳金,超过30天未缴纳的,委托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按年租金的20%收取违约金(从风险保证金中扣除),且买受人投入的设施设备由买受人自行拆除并承担费用,委托人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九)经营期间,买受人须对标的内投入的所有游乐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测、保养、维修、更换,并制订相应安全管理制度和防事故应急预案,按规定配齐救生设备,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如因设施损坏及其他原因所引起的诉讼、安全事故等问题全部由买受人承担,与委托人无涉。

(十)标的不得转租、转借或以其他方式变相转租,若查实有上述情况发生,则委托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按年租金的20%收取违约金(从风险保证金中扣除),且买受人投入的设施设备由买受人自行拆除并承担费用,委托人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进行退租的,则须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委托人,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办理退租手续,结清水电费、会员后续服务费;且租期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收取租金,剩余已付租金退还,并按年租金的20%收取违约金(从风险保证金中扣除),且买受人投入的设施设备由买受人自行拆除并承担费用,委托人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十一)买受人应按照公园管理标准约束自身及相关工作人员,提高自身素质、文明待客、明码标价,为游客提供优质服务,不得与游客发生恶意事件。

(十二)经营期间,买受人必须每年度购买足额的公众责任险等意外伤害保险,以确保项目运行安全(在合同期起始日前把保险单交委托人备案,每年以此类推)。

(十三)买受人须以余姚黄山儿童公园的名义对外经营和宣传,并服从委托人的监督和管理,同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依法经营,依法纳税。

(十四)在经营期内,如买受人需增加配套服务项目的,须征得委托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且不予退还风险保证金,买受人投入的设施设备由买受人自行拆除并承担费用,委托人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十五)在承包后一个月内,买受人须在余姚设立分公司,承担经营中的安全、卫生、环保、保险等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确保场所的安全运行。

(十六)项目收费价格,买受人须在试营业前一个月报请行业相关主管部门和物价管理部门核定后方可实施,否则委托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按年租金的20%收取违约金(从风险保证金中扣除),且买受人投入的设施设备由买受人自行拆除并承担费用,委托人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十七)所有游乐设施项目的营业时间必须与余姚黄山儿童公园的营业时间保持一致。

(十八)在经营过程中,对于出现的投诉问题,经委托人确认为性质严重、负面影响较大的,由委托人登记备案,如一个年度内累计15次及以上的,委托人有权视情提前终止合同,并按年租金的20%收取违约金(从风险保证金中扣除),且买受人投入的设施设备由买受人自行拆除并承担费用,委托人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所有责任,与委托人无涉。委托人有权视情提前终止合同,且按年租金的20%收取违约金(从风险保证金中扣除),且买受人投入的设施设备由买受人自行拆除并承担费用,委托人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十九)如遇政府规划调整或公园整体提升等原因需提前收回标的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至少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应无条件服从并及时归还标的,且买受人所投入的所有游乐设施设备及相关附属设施归委托人所有,剩余租金(从买受人按要求时间归还标的之日起,按日计算,不计息)和风险保证金予以返还,但委托人须给予买受人如下补偿:租期不满2年的(含2年),则2年内剩余租期按15万元/月进行补偿(若在经营15个月时收回,则委托人一次性赔偿买受人567万元);超过2年的,则剩余租期按12万元/月进行补偿(若在经营36个月时收回,则委托人一次性赔偿买受人288万元)。如买受人不予配合的,则委托人有权按经营期满的相关约定进行处置。

(二十)在经营期满或合同关系解除时,买受人应在20天内做好经营过程中的债权债务清理和标的归还移交。如买受人在经营过程中无债权债务、结清会员后续服务费,且如期向委托人移交标的的,经双方清点结算后,在10天内将剩余风险保证金归还给买受人(不计息),否则,委托人有权以风险保证金抵冲买受人未能结清的债务、后续服务费等费用。

未在20天内归还移交标的,委托人有权将买受人投入的设施设备按废弃物予以处理、有权收回标的、不予退还风险保证金,且买受人须按原租金标准的二倍向委托人支付占用

期间使用费。

(二十一)经营期满后,买受人投入的所有游乐设施设备及相关附属设施无偿归委托人所有。

(二十二)经营期满时,如买受人愿意继续承包的,须在承包期满前三个月向委托人提出书面申请,由委托人报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办理续租手续,租金在原租金的基础上逐年递增20%。

(二十三)原承租人主张优先承租权的,须向委托人、拍卖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优先承租权资格需经委托人确认。行使优先承租权时,应当交纳竞买保证金,可以不参与竞价过程,有最高应价时,拍卖师应征得原承租人的意见后落槌。

拍卖前期活动

第七条  拍卖人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资料确定可参拍的对象。竞买人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竞买人资格条件的规定,方可参加本次拍卖。拍卖人在拍卖活动任何阶段,有权拒绝不符合本次拍卖资格条件的竞买人参加本次拍卖活动或解除其拍卖成交的法律关系,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拍卖会举行前,如委托人撤回拍卖标的的,则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予以无息退还,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竞买人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  竞买人应在报名登记前按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不计息)。

(一)竞买人所领取的竞买保证金收据是参加拍卖活动的重要依据,应自行慎重处置,若因转交他人或遗失等产生的结果及可能导致的纠纷和经济损失,均由收据中注明的竞买人自行负全责。

(二)竞买人(即其后的买受人)保证在拍得标的后,按本《拍卖须知》和《竞买协议》的要求履行其全部义务,否则属违约:拍卖人有权对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冲作违约金,不予退还,并取消该标的所在场次的竞买资格。

拍卖会

第九条  本次拍卖经过报刊、网络公告、实地展示,由拍卖人主持,并在相关当事人和监管部门监督下进行。竞买人凭身份证明及竞买保证金收据登记入场,每一个号牌限进2人。在拍卖会现场,任何举牌应价的行为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的意思,其后果均由号牌对应的竞买人承担。如参加现场拍卖的为非报名者本人,则须提交报名者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应标明授权范围,包括现场举牌应价、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拍卖笔录的签署等)同时被授权人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注:一个委托代理人只能接受一个竞买人的委托,且竞买人之间不得相互委托。

第十条  竞买人一旦进入了拍卖会场,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接受

拍卖标的已知和未知的瑕疵、缺陷,对自己参加竞买的行为及其后对拍卖标的的权利行使期间之各种风险、状态,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竞买过程中,竞买人及与会人员应严格遵守拍卖会的会场秩序。若发现竞买人恶意串通、操纵竞价或弄虚作假的行为,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按《拍卖法》规定由竞买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反悔,否则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并且将承担由此引起的其他法律责任。竞买人如中途退场,将视为放弃竞买,不影响拍卖会的继续进行。

第十二条  本次拍卖会举牌须知如下:

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拍卖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包含拍卖标的交易、过户时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及拍卖佣金。

拍卖时,先由拍卖师宣布起拍价,然后报出加价幅度。竞买人可举牌应价或按规定的加价幅度竞价,也可自行报价。应价、报价须等于或者高于规定的加价幅度(且必须为加价幅度的整数倍),低于加价幅度的应价、报价无效;若场上出现二人以上同时举牌应价,拍卖师可指定其中一人并确认其应价有效。同时,拍卖师有权根据现场情况随时调整加价幅度。当会场上出现唯一的最高价格,且无人继续加价后,以拍卖师落槌表示拍卖成交。

第十三条  买受人是指以最高应价竞得拍卖标的竞买人。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在《拍卖笔录》上签名或盖章。上述文件不论买受人是否签署,其全部条款即对买受人产生约束力并生效。如事后反悔,竞买保证金将做违约金不予退还,并按《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追究违约责任。

《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
  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拍卖后期工作

    第十四条  拍卖会结束后,拍卖结果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姚分网公示三个工

作日。对拍卖结果有异议的,相关当事人可在结果公示期间向拍卖人或委托人提交书面质疑。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由拍卖人向买受人发放《拍卖成交确认书》。

第十五条  未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在拍卖结束后的次日起(节假日除外),凭拍卖人出具的竞买保证金收据退还竞买保证金(不计息),需要通过银行汇款的,请预留退

款账户。

买受人须在2020年1月16日下午4时前向拍卖人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成交款,同时向拍卖人、审计事务所分别支付5年租金总成交款各2%的买受佣金和咨询费,然后于2020年1月17日下午4时前与委托人签订《余姚黄山儿童公园游乐场地经营承包合同》。

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凭《余姚黄山儿童公园游乐场地经营承包合同》复印件到拍卖人处退还(不计息)。拍卖人只出具买受佣金发票和第一年租金成交款收据,审计事务所出具咨询费发票,其他相关票据由委托人提供。具体可咨询0574-62724638。

标的交付:签订《余姚黄山儿童公园游乐场地经营承包合同》后由委托人交付标的现状给买受人。

附 则

第十六条 对竞买人或买受人的通知或催告事宜,以其报名时所登记的联系电话为通讯方式,若该项不作记载,则以其身份证所载的住所为通讯地址。因无法联系或无法送达而产生的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与委托人、拍卖人无涉。

第十七条 本须知解释权归本次拍卖活动的委托人、拍卖人所有。

     

    

                                                  宁波阳明拍卖有限公司

                                                  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 《余姚黄山儿童公园游乐设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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