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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广蔺路(汇士路-云林中路段)两侧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19-09-20 16:56:21     阅读:次
1. 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广蔺路(汇士路-云林中路段)两侧绿化工程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集士港镇
规模:本工程主要内容为苗木种植、养护,已种苗木养护,雨水井砌筑、管道铺设。其中,绿化面积17574m2。
项目总投资:/
招标控制价:1954076元
计划工期:40日历天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苗木种植、养护,已种苗木养护,雨水井砌筑、管道铺设等施工承包及承担保修养护责任[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招标控制价编制)》]。
标段划分:1个。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括园林绿化的企业;且投标人应具有类似项目施工经验(类似项目施工经验指2016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完成过单项合同造价≥117万元的园林绿化施工项目)。完成时间以工程竣工日期为准,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注:中标通知书仅适用投标人提供的类似项目为法定招标项目)、合同(包括分包合同)、竣工验收资料(竣工资料可以为质量监督报告或者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提供的竣工资料需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盖章,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上述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备查,如实际完成项目的规模与合同不一致时,还需提供审计报告原件备查,如项目尚未完成审计工作,以合同数据为准)。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园林绿化类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2019年5月、2019年6月、2019年7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养老保险缴纳单位须与投标人一致)。
3.3其它要求:
[if !supportLists](1)[endif]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详见“甬建发【2016】200号”文)。
[if !supportLists](2)[endif]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文件或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if !supportLists]5.[endif]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截止时间至2019年9月26日15时。
5.2 凡参加海曙区工程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 http://haishu.bidding.gov.cn/)“工程建设系统”栏自行注册、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
5.3 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电子密钥”(CA证书)和电子印章,通过CA证书登录后方可投标报名,现已停止普通登录报名。投标人未在该系统进行投标报名的,其投标将作否决处理。
5.4 CA证书和电子印章办理方式详见《关于办理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证书和电子印章的通知》(http://haishu.bidding.gov.cn/tzgg/417557.jhtml)。
5.5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人须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5.6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9月26日15时前登录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aishu.gov.cn)网 “工程建设招标业务”进行报名申请,并下载招标资料。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7.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35000元整
提交形式:支票或电汇(必须以投标人总公司名义提交且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收款人: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资源配置和审批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鄞州银行集士港支行
帐号:81270101302183640
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9月26日15时(北京时间)
退还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特别提示:(1)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担保提交截止时间前存入上述指定银行,并持相应凭证于开标当日至公共交易站财务处换取收据,开标时出示银行进账凭证;(2)投标人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8.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9月27日13时30分。
地点:集士港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三楼开标大厅。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公告发布媒介: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cs3.bidding.gov.cn:6062/platform//project/notice/area.jsp)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index.html?citycode=3300)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http://www.haishu.gov.cn/gov/)
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 http://haishu.bidding.gov.cn/)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人民政府
地址:集士港镇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新洲银座15楼
电话/传真:0574-87298497
联系人:王芸、沈滋炜
交易站联系人:潘先生   杨女士    电话:87437616   87437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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