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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石碶街道2018年度河道疏浚工程(黄肆堰河、板桥港河)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17-12-29 16:38:31     阅读: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曙区石碶街道2018年度河道疏浚工程(黄肆堰河、板桥港河)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街道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石碶街道办事处,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石碶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人为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海曙区石碶街道。

项目规模:黄肆堰河全长985m,板桥港河全长1215m。

工程造价:1577998元。

招标范围:淤泥开挖、沿岸垃圾清运、松木桩支护、临时围堰等工程施工总承包。

质量控制目标:达到水利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安全要求:合格且无伤亡。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条件: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资格条件内容

一

企业

1

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

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海曙区或宁波市或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二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1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贰级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2

项目负责人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海曙区或宁波市或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3

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相关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

三

其他

1

投标人自有或租赁内河小型挖泥船。要求船总长(包括臂展)等于或小于14米,船宽等于或小于4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注:在施工期间河道内如有沉船等大型洪障物需小型挖泥船协助清除

2

根据宁波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甬水建[2007]22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必须在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进行登记。

3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只需提交壹本(可以是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若是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还需提供企业任职文件)。

4

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2009]51、浙水建[2013]3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外地进浙单位,须在浙江水利网上公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人员和条件(包括类似工程业绩)或经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包括类似工程业绩)。

5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经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三年(2014年7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

注:由投标人自行前往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人民检察院进行查询,并将《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否则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与《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中不一致的,作否决投标处理。查询所需资料详见公告附件。

7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8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申请者,请于 2018 年 1 月 8 日 15 时(北京时间,下同)前,登陆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haishu.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包括:招标文件专用条款、预算书及施工图纸)。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保证金

5.1 金额: 人民币 叁万壹仟 元整 ,提交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条款。

形式: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市鄞州区石碶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站

开户银行:鄞州银行石碶支行

银行账号:81210101302316808。

5.2 提交截止时间 2018 年 1 月 8 日 15 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1 月 9 日 13 时 30 分,地点为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办事处4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石碶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李工

电  话:0574-88261711

招标代理人: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惠风东路63号利时金融大厦A座1701招标代理部

联系人:陈麒麟、徐升阳   

电  话:0574-88103779  

传  真:0574-88107620  

 

附件:招标文件专用条款、预算书及施工图纸.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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