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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士港镇布政西路西延(集古路-广蔺路)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17-12-29 16:39:11     阅读: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集士港镇布政西路西延(集古路-广蔺路)改建工程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投[2017]1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人为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按工程费40%补助,其余镇里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集士港镇董家桥村,集士港镇布政西路西延(集古路-广蔺路)。
规    模:本工程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行车速度为40KM/h。东西走向,东起集古路,西至广蔺路,双向4车道(标准段),全长约368.54米(其中桥梁已建,桥梁东侧南半幅为已建道路),标准断面宽度28米。
项目总投资:1105.45万元               
招标控制价:6871072元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排水、路灯、绿化、通信、电缆排管、交通设施等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及承担保修期责任(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 个
质量要求: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施工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 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 投标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为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
3.1.6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
① 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
② 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含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3.2.2 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为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
3.2.3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3.2.4 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具体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规定;
3.3其他要求:1)在建筑市场活动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2)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2014年12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前往检察院查询,将检察院查询结果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
3.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投标报名
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有意向的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截止时间至2018年1月19日15时。
4.1凡参加海曙区工程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aishu.gov.cn)“工程建设招标业务”栏自行进行投标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可存即可参加投标报名,无须再到窗口审核。投标人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完整,以免投标时被否决。
4.2如有信息需要变更,也自行在网上进行变更保存后即可通过,无须再到窗口审核。
4.3首次注册的投标人用户名是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密码是1,登录后及时修改,并请务必记住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以免造成不便。详见“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aishu.gov.cn)”通知公告《关于“工程建设招标业务”投标注册资料填报及变更申请的通知》。
4.4投标人未在该系统进行投标申请的,其投标做否决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申请者,请于2018年1月19日15 时(北京时间,下同)前,登陆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haishu.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包括:招标文件专用条款、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电子评标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投标文件予以退回。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金额: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
提交形式:支票或电汇(必须以投标人总公司名义提交且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收款人: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资源配置和审批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鄞州银行集士港支行
帐号:81270101302183640
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1月19日 15 时00分(北京时间)
退还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特别提示:(1)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担保提交截止时间前存入上述指定银行,并持相应凭证于开标当日至公共交易站财务处换取收据,开标时出示银行进账凭证;(2)投标人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月23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集士港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三楼开标大厅。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蝶缘路218号南洋大厦603室
电话/传真:15968040808、0574-88309136
联系人:徐小民、陈梦怡。
交易站联系人:潘先生 杨小姐    电话:87437616   8802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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