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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石碶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人:宁波明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石碶街道机场路公交场站扩建工程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石碶街道公交场站
建设规模:/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排水、围墙及配套用房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招标控制价:1543281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街道财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年龄须在60周岁以下)贰级及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其他要求:
3.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可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http://ggzy.haishu.gov.cn)自行下载本工程施工招标相关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包括: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工程预算书、施工图纸)。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支票或银行电汇)
担保收件人:宁波市鄞州区石碶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站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石碶支行
银行账号:81210101302316808
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9日16时00分(以资金到达上述账户时间为准)。
注: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中提交(投标担保提交单位的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石碶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张工
招标代理人:宁波明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新天地东区11号楼15层
联系人:华燕
电话:0574-87842865 传真:0574-87884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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