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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碶街道建庄菜场及公园工程已由上级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街道财政 。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石碶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单位为 宁波市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石碶街道建庄村内
建设规模:菜场建筑面积约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石碶街道建庄村临时菜场的土建、安装等工程及公园景观绿化等工程的施工总承包。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招标控制价:4084659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3投标人电子信用证的施工登记情况正常,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里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或招标项目所在地审核通过。
3.4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经宁波行政区域范围内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五年(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负责派遣项目经理。
3.7本工程中的钢结构工程须由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若投标人不具备该资质,须将分包协议书及拟分包项目情况表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自行下载本工程施工招标相关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包括: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支票或银行电子汇票
金额:人民币捌万元整;
户名:宁波市鄞州区石碶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站
账号:81210101302316808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石碶支行
提交截止时间:
注: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ggzy.haishu.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人: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石碶街道办事处
联 系 人: 周科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63号利时金融大厦A座1701招标代理部
联 系人: 陈麒麟、王政
电 话: 0574-88103779
传 真: 0574-88107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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