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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年度海曙区限额以下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咨询参建单位预选取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19-11-13 16:21:07     阅读:次
交易登记号:2019NBHSQT090
1.招标条件 
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受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对2020~2021年度海曙区限额以下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咨询参建单位预选取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周期:本次招标资格认定有效期2年,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2.2招标内容:海曙区限额以下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咨询(限额以下是指单个项目造价咨询费用在50万元(不含)以下的的估算、概算、工程量清单、结算、决算的编制或审核等)。拟入围数量为30家。其中概算协审单位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在入围单位中择优选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含暂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入围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入围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入围候选人资格。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参加海曙区工程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工程建设—预选名录库—邀请公告中下载招标资料。
4.2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人须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5日9时30分,开标地点为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从南门上),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5.2 逾期送达(或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5000元整。
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 12月 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
6.2形式:①银行电汇或者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金额(元整)
形式
收款人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5000
银行缴纳
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中山路支行
3114710037191320788
②: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且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③:投标保证金保险
保单出具单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咨询电话:15888097227、13757424600(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18957480689、18969893892(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6.3其他说明与要求:
(1)以上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人可任选其一;
(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汇票形式的,需通过基本账户转入,银行支付回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代替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3)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的,保函正本原件应在开标前递交给招标(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做否决处理,保函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4)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金保险的,保险保单需放入投标文件中;
(5)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使用该系统转账无法显示投标人的名称和账号);
(6)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7)投标保证金退还详见《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修订)(http://haishu.bidding.gov.cn服务指南)。保证金办理联系人章老师:0574-87260920。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媒介: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施家村
联系人:姚工、宋工
电话:0574-87842865   传真:0574-87884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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