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宁波市网上政务服务中心 首页 /    服务指南 /    政策法规 /    市场资信 /    政务公开

该网站已停止更新,仅提供历史数据查询,如需访问最新公告信息,

请访问 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

海曙 江北 镇海 北仑 鄞州 奉化 余姚 慈溪 宁海 象山 前湾新区 国家高新区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交易信息 >  工程建设 >  工程建设(规模以上) >  招标文件预公示 >  查看详情

宁海县下洋涂农业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区间路网)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文件预公示

信息发布时间: 2022-10-18 14:30:27     阅读:次

根据宁资交管办[2017]3号文件规定,现就宁海县下洋涂农业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区间路网)工程总承包(EPC)进行招标预公告,预公告时间:2022年10月18日至2022年10月20日,在预公告期间内,潜在投标人和社会公众认为本项目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可向招标人或代理人书面提出,注明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名称和具体条款并留下具体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海县下洋涂农业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区间路网)已由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海县下洋涂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宁海县下洋涂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为 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和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EPC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概算总投资13925.1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11677.94万元。建设规模:改造提升片区内农业配套道路29条,包括4条主干线及25条区间道路,共计提升道路长度约63.865km,路面提升总面积约407041m2。其中4条主干线总长度25.027km, 路面宽度约6m, 本次提升拟铣刨原沥青砼面层后,加铺450px厚水泥砼面层+400px厚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5条等外区间道路总长度38.837km, 路面宽度约2.5-6m,现状为泥结碎石基层,本次提升拟加铺450px厚水泥砼面层+400px厚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同时完善农业配套道路沿线防护林、供水、照明、交通安全设施及其他市政综合工程配套设施。建设地点: 宁海县三门湾现代农业开发区下洋涂片区内 。

2.2招标范围:以 EPC 模式承担本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道路、绿化、供水、照明等市政综合工程配套设施的施工图设计以及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和安装调试、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等工作,竣工验收合格后将本工程移交给招标人。

2.3招标控制价:11829.1385万元,其中设计费151.1985万元,工程费用11677.94万元。

2.4计 划 工 期:总工期:73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需满足现场施工工期要求。

2.5标 段 划 分: 共分1个标段 。

2.6质 量 要 求:设计质量要求: 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

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7安 全 要 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以下(1)、(2)项资质:

(1)具有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③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二)拟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3.3项目总负责人:若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为联合体的牵头人拟派,需满足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若非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担任。项目总负责人负责组织合同工作的实施,对整体项目进度、质量、安全进行协调控制。

3.3.1 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派,施工负责人可兼任项目总负责人):①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②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3.2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拟派):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3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项目总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注: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拟派单位的在职职工,除施工负责人可兼任项目总负责人外其他不得互相兼任,须提供本单位2022年5月以后(含5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未提供,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三)其他

3.5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及其拟派的施工负责人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信息录入,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及其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在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录入。

3.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7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定标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失信信息等进行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进入定标阶段的资格。(失信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4.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必须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分中心”网站注册成功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凭 CA 证书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2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登记联合体所有成员完整的单位名称,如在系统内登记的联合体成员与实际投标时不一致,其投标被否决。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海县分网”网站平台完成支付,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海县分网”网站,如有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文件,请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的文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5.5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海县分网”网站(网址:http://ninghai.nbggzy.cn/)上发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  月 日09时00分,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所有投标文件采用电子格式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海县分网”网站。

6.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下洋涂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力洋镇胡陈港

联系人:童先生

联系电话:0574-65328518

 

招标代理人: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科创中心706室

联系人:周望杰

联系电话/传真: 0574-65200281、13858392728

 

 

相关下载文件,若下载文件时undefined请重置后缀名.doc
公示内容.pdf 文件下载
1018宁海县下洋涂农业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区间路网)工程总承包(EPC)预公告.docx 文件下载
上一条:宁海县梅林街道核心区块防洪治理工程—梅泉路排洪渠(MQ0+320-MQ1+362.8及MQ1+595段)招标文件预公示 下一条:宁海县梅林街道核心区块防洪治理工程—梅泉路排洪渠(MQ0+320-MQ1+362.8及MQ1+595段)招标文件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