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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资交管办[2017]2号文件规定,现就宁海县梅林街道核心区块防洪治理工程—梅泉路排洪渠(MQ0+320-MQ1+362.8及MQ1+595段)进行招标预公告,预公告时间:2022年10月19日至2022年10月21日,在预公告期间内,潜在投标人和社会公众认为本项目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可向招标人或代理人书面提出,注明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名称和具体条款并留下具体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海县梅林街道核心区块防洪治理工程—梅泉路排洪渠(MQ0+320-MQ1+362.8及MQ1+595段)已由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投资〔2018〕445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宁海县顺达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宁海县梅林街道,本工程等别为Ⅳ等,主要水工建筑物级别为4级、防洪标准20年一遇。工程概算总投资约为3512.83万元。
本工程招标范围:梅泉路排洪渠道防洪治理1042.8m,其中桩号MQ0+320~MQ0+437段为箱涵结构,净空断面尺寸为3.0×1.9m,其中桩号MQ0+437-MQ1+362.8段为明渠结构,渠底宽4.0m;沿线设节制闸3座;沿线凿除10处盖板涵并新建。
本工程造价约 721.2878 万元,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必须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分中心”网站注册成功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凭 CA 证书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招标工程量清单、预算等相关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分中心”平台完成支付。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分网” 上发布。
7 其他要求
7.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预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将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预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
7.2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及配备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列入尚在公示期内且被限制投标的“黑名单”记录(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顺达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宁海县梅林街道
联系人:张朝杰
电 话:0574-59939369
代理人: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海县兴工三路69号二楼
联系人:周聪燕、严岳海
电话:0574-65250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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