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网站已停止更新,仅提供历史数据查询,如需访问最新公告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交易信息 > 工程建设 > 工程建设(规模以上) > 招标文件预公示 > 查看详情
前童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工程-前童镇村庄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预公示
根据宁资交管办[2017]2号文件规定,现就前童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工程-前童镇村庄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招标预公告,预公告时间:2022年8月3日至2022年8月5日,在预公告期间内,潜在投标人和社会公众认为本项目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可向招标人或代理人书面提出,注明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名称和具体条款并留下具体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本招标项目前童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工程-前童镇村庄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宁海县前童镇塔鹿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 宁海县前童镇塔鹿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13136.3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482.21万元,建设规模:本工程路面面积总计99353平方米,铺设管道总长度约14585米,排水渠道约5922米,建筑物提升面积约2636平方米,空间安全改造面积约17246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宁海县前童镇。
2.2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所有建安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保修期内的保修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但不包括路灯工程。
2.3计划工期:总工期 580 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 550 日历天。
2.4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 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
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安全要求:合格。
(一)投标人:
3.1 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设计能力;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1)同时具备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③具备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④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由上述①、②、③、④资质组成的联合体;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4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二)拟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3.3拟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①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 的 二 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②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要求完成录入;项目总负责人负责组织合同工作的实施,对整体项目进度、质量、安全进行协调控制。
(2)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派,可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①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 的 二 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②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拟派):①道路或市政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②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浙江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项目总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三)其他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具体以开标当日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查询为准;
3.6非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浙江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系统”中完成录入。
3.7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单位为施工资质的企业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 “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录入;联合体单位为设计资质的企业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浙江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系统”中完成录入。
3.8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提交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4. 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必须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海县分网”网站注册成功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凭CA证书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2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登记联合体所有成员完整的单位名称,如在系统内登记的联合体成员与实际投标时不一致,其投标被否决。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海县分网”网站平台完成支付,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海县分网”网站,如有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文件,请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的文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5.5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海县分网”网站上发布。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 月 日09时00分,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所有投标文件采用电子格式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海县分网”网站。
6.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招 标 人:宁海县前童镇塔鹿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前童镇
联 系 人:谢寅辉
电 话:18258775101
招标代理人: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兴工三路69号二楼
联 系 人:周聪燕、严岳海、周恒、王际骁
联系电话/传真:0574-65568666
相关下载文件,若下载文件时undefined请重置后缀名.doc |
|||
| 公示内容.pdf | 文件下载 | ||
|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修改稿7.30.pdf | 文件下载 | ||
| 上一条:宁海县宁东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文件预公示 | 下一条:宁海县宁东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文件预公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