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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桥头胡街道桥头胡村孙升泰旧居迁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1-09-15 09:59:33     阅读: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1GC060105

桥头胡街道桥头胡村孙升泰旧居迁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桥头胡街道桥头胡村孙升泰旧居迁建工程已由宁海县建龙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由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投资【2021】28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海县建龙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 宁海县建龙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为 浙江鸿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 设 地 点:本工程位于宁海县桥头胡街道桥头胡村,搬迁后建筑东邻滨海大道,西侧为文化礼堂,南侧为中心广场。

建 设 规 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069㎡(约1.60亩),建筑面积801.98㎡,其中一层413.94㎡,二层388.04㎡,建筑占地面积518.49㎡。

项目总投资:1887.97万元。

招标控制价:510.81万元,其中设计费招标控制价4万元,工程费用招标控制价506.81万元。

计 划 工 期:总工期31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 30日历天,施工工期280日历天。

招 标 范 围:对孙升泰旧居古建筑进行迁移,采用主体构架局部整体吊装,门窗等小木作,琴枋、瓶式栏杆、挑檐柱雕花柱头等木构件整体迁移的方式,并对破损构件进行修复,保证其原真性的施工图设计、所有建安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保修期内的保修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

标 段 划 分: 共分1个标段。

质 量 要 求: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文物保护工程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

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 全 要 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①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②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由上述①、②资质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3.3投标人拟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①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或省级及以上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上岗证;②无在建项目(同一工程项目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项目总负责人负责组织合同工作的实施,对整体项目进度、质量、安全进行协调控制。

施工负责人(可兼任项目总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派):①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或省级及以上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上岗证;②无在建项目(同一工程项目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拟派):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或省级及以上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设计上岗证。

(注: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拟派单位的在职职工,须提供本单位2021年4月以后(含4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未提供,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4其他

3.4.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失信信息等进行查询,如为失信企业或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失信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必须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分中心”网站注册成功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凭 CA 证书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登记联合体所有成员完整的单位名称,如在系统内登记的联合体成员与实际投标时不一致,其投标被否决。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10月19日09时00分,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所有投标文件采用电子格式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海县分网”网站。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海县分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建龙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桥头胡街道

联系人:仇工

联系电话:0574- 59983052

 

招标代理人:浙江鸿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气象北路295号环球中心24-2楼

联系人:徐璐璐

联系电话/传真:0574-65568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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