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网站已停止更新,仅提供历史数据查询,如需访问最新公告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交易信息 > 工程建设 > 工程建设(规模以上) > 招标公告 > 查看详情
项目编号:21GC050100
本招标项目宁海县梅林九顷区块改造工程C地块已由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投资【2021】103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海县顺达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海县顺达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建 设 地 点:位于宁海县梅林九顷区块,东临益工路,南临平安中路,西侧与宁慈吉之星汽车有限公司相邻,北临柘洋中路。
建 设 规 模:项目总用地面积57666㎡,总建筑面积约110438.3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86218.03㎡,地下建筑面积约24220.29㎡。主要建设内容包括4栋18层住宅、3栋8层住宅、57栋3层联排排屋以及附属配套工程。
项目总投资 :约57293.15万元。
招标控制价:工程造价320624967元,监理费3966193元。
计 划 工 期:同施工工期(自开工令发出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所有项目综合竣工验收通过之日及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
招 标 范 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基坑围护、土建、安装、室外附属、景观绿化、电梯、太阳能等所有工程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
标 段 划 分:1个。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
3.4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已解锁的除外);
3.5 其他:
(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登记;
(2)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失信信息等进行查询,如为失信企业或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失信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必须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分中心”网站注册成功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分中心 ” 平台完成支付,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时间安排表,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所有投标文件采用电子格式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海县分网”网站。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海县分网上发布。
招 标 人:宁海县顺达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宁海县梅林街道梅林东路86号
联 系 人:张朝杰
电 话:0574-59959376
招标代理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海县兴工二路29号3楼
联系人:鲍建锋
电话、传真:0574-83556096
相关下载文件,若下载文件时undefined请重置后缀名.doc |
|||
| Zb.pdf | 文件下载 | ||
| 上一条:关于跃龙街道坑龙王地块周边配套工程(Ⅲ标段)的招标公告 | 下一条:关于跃龙街道坑龙王地块周边配套工程(Ⅲ标段)的招标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