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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龙镇任新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工程(一期) (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YZ-GCZB-2022120
1.招标条件
云龙镇任新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工程(一期)已由 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任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任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明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31309万元,工程概算 / 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442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1167.5平方米,其中住宅70761.5平方米,公建396平方米。建设地点:鄞州区云龙镇任新村。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建筑、给排水、消防水、强电、室外路灯、室外附属工程(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等工程的施工及保修期服务(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招标控制价173792384元 。
2.3施工总工期:50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的贰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三)其他:
3.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6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
3.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之日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之日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为 CA 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 http://yinzhou.nbggzy.cn/”进行企业注册和办理 CA锁,然后登陆该系统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
5.2 投 标 人 必 须 在 鄞 州 区 工 程 建 设 电 子 交 易 平 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本项目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将被否决。(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在鄞州区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完成支付,否则,招标(代理)人将拒绝其投标。
5.4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 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5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详见时间安排表。
5.6 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yinzhou.nbggzy.cn/)上发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投标文件仅包括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的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将 CA 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成功上传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2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开标时,需投标人自行持 CA 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的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将投标文件解密,若无法用 CA 锁解密成功的,则视为拒收(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导致的,另见招标文件约定)。
6.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 2022 年8月8日10时30分)详见时间安排表。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通过互联网登录“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中的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任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明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鄞州区天童南路700号荣安大厦B401室
联 系 人: 陈凯、张俊上、华燕
电 话: 0574-87842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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