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宁波市网上政务服务中心 首页 /    服务指南 /    政策法规 /    市场资信 /    政务公开

该网站已停止更新,仅提供历史数据查询,如需访问最新公告信息,

请访问 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

海曙 江北 镇海 北仑 鄞州 奉化 余姚 慈溪 宁海 象山 前湾新区 国家高新区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交易信息 >  工程建设 >  招标公告 >  查看详情

鄞州区 SN-01-d7/d10/e1/d2 地块周边配套道路新建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2-07-15 16:24:22     阅读:次

鄞州区 SN-01-d7/d10/e1/d2 地块周边配套道路新建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202211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鄞州区 SN-01-d7/d10/e1/d2 地块周边配套道路新建工程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审批〔2021〕227 号和鄞发改审批〔2021〕11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编码为2101-330212-04-01-618627,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人为宁波恒翔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719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503 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包括新建道路A线和B线,建设标准均为城市支路,设计行车速均为 30 千米/小时。其中 A 线西起宁南南路,东至天童南路,长度约 856 米,宽度 16 米;B 线北起 A 线,南至景江东路,长度约 123 米,宽度 25 米;新建桥梁 1 座、拼宽箱涵 1 座。工程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及附属工程;桥梁工程;排水管、给水管及其他市政管网;路灯及交通设施等。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首南街道。

2.2招标范围:负责实施本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工程咨询服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含项目建设管理服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建设管理服务:包括报批报建管理、综合协调管理,设计管理服务,合同及台帐管理,现场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管理服务,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阶段相关服务工作等。

专项咨询服务

招标代理:完成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代理工作。

造价咨询:涉及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

工程监理:工程监理服务范围为本项目的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监理(包含施工阶段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和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管、环境保护监管等)。

2.3招标控制价:155.1768万元。

2.4服务期限: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自签订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且全部资料归档(含所有相关档案文件的PDF扫描件提交发包人),牵头各参建单位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150天内完成竣工决算审计。

2.5服务目标:

质量控制目标: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

安全控制目标: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安全标准。

投资控制目标:工程决算中的工程费用投资控制在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工程费用投资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

3.2工程监理专项咨询服务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牵头人应承担项目建设管理服务,且为承担造价咨询的单位。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和市政道桥类高级职称;

3.5监理专项咨询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执业资格。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3.6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可兼任监理专项咨询负责人,相关资格条件须同步满足上述要求。

(三)其他:

3.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监理专项咨询负责人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信息录入;

3.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监理专项咨询负责人未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监理专项咨询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监理专项咨询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4.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nbggzy.cn/)注册成功后,请于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2 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本项目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人,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4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5.5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服务指南中的《3.0 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2 年 8 月 5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鄞州区蕙江路 567 号行政服务中心五楼(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

6.2逾期送达(或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3防疫期间,开标形式以招标(代理)人开标现场通知为准。疫情解除前请各位投标人遵守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及规定,合理安排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相关准备工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时间:即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

7.2 媒介: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yinzhou.nbggzy.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宁波恒翔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工

地址:鄞州区长寿东路117号A幢5010

电话:17858507829

 

上一条:鄞州区ZQ01-06-a2、ZQ01-06-b7a地块(瞻岐07号地块)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下一条:鄞州区ZQ01-06-a2、ZQ01-06-b7a地块(瞻岐07号地块)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