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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余路(江东北路-惊驾安置房南侧路)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202126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余路(江东北路-惊驾安置房南侧路)工程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审批【2021】1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城建资金补助一部分,其余由宁波江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筹措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明楼街道。
建设规模:工程北起江东北路,南至惊驾安置房南侧路,新建道路全长182米,道路标准横断面宽24米,横断面布置为2.5米人行道+1.5米绿化带+4.5米非机动车道+3.5米机动车道+3.5米机动车道+4.5米非机动车道+1.5米绿化带+2.5米人行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30千米/小时。
项目总投资:1539万元。
招标控制价:5100171元。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招标范围:丰余路(江东北路-惊驾安置房南侧路)工程道路桩号 K0+008.736-K0+190.653范围内道路、排水、海绵城市、电缆排管、交通设施、路灯、绿化工程等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服务(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个。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须提供申请人在2021年9月至11月连续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养老保险清单为准);
3.4 拟派项目经理应无在建项目(同一工程项目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5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
3.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开标结束后,招标代理人将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组织招标。
3.8 其他:(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登记;(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信息录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为CA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yinzhou/)”进行企业注册和办理CA锁,然后登陆该系统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
4.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投标文件仅包括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0日09:30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的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将CA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成功上传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5.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开标时,需投标人自行持CA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的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将投标文件解密,若无法用CA锁解密成功的,则视为拒收(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导致的,另见招标文件约定)。
5.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时间安排表。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通过互联网登入“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中的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
6. 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yinzhou/)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鄞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
联 系 人:杨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科技广场(广贤路1035号)4号楼三楼
联 系 人: 劳晓波、徐雯琴
电 话:0574-87915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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