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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晖路(江东北路-甬江大道)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2021263
1.招标条件
朝晖路(江东北路-甬江大道)工程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审批[2021]128 号建设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 市城建资金补助一部分,其余由宁波江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筹措解决,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4250万元,工程概算1658.1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1407.05万元(实际以批复为准),建设规模:道路总长约334米,实施长度为304.397米。道路标准横断面宽24米,双向三车道,为城市支路。建设地点:位于鄞州区明楼街道,南起江东北路,北至甬江大道。
2.2招标范围:桩号K0+015.486~K0+319.882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设施工程、交通科技工程、路灯基础工程、路灯安装工程、绿化工程、电缆排管配套等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12173705元。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3施工总工期:15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安全要求:合格。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三)其他:
3.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按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6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
3.7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交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近3个月(2021年8月、2021年9月、2021年10月)社保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社保清单为准,且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人名称须一致;若社保清单上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时,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11 条款执行);
3.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9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如中标候选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公开招标。
5.1本项目为 CA 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yinzhou/)”进行企业注册和办理 CA锁,然后登陆该系统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
5.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5如有招标补充文件的,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服务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1 本项目投标文件仅包括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2021年12月31日09 时00分(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的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将CA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成功上传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6.2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开标时,需投标人自行持CA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的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将投标文件解密,若无法用CA锁解密成功的,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6.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时间安排表,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通过互联网登录“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中的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
7.公告发布
7.1媒介: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yinzhou/)。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
联系人:杨工;
名称: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新洲银座15楼;
电话:0574-87298497;
联系人:朱琳、许钗英、王芸、陈晓露、沈滋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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