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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鄞州区委党校教学综合楼新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1-08-20 16:04:18     阅读:次

                           中共鄞州区委党校教学综合楼新建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202119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共鄞州区委党校教学综合楼新建工程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审批〔2021〕1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共宁波市鄞州区委党校,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南部新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浙江育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区财政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中共鄞州区委党校内)。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中共鄞州区委党校,新建一幢半地下室三层教学综合楼。总建筑面积298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30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78平方米。主要包括多功能教室、干部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媒体沟通实训中心、应急管理实训中心等。

项目总投资:为1498.0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334.44万元。

招标控制价:10092181元 。

计划工期: 720日历天 。

招标范围:总承包范围:前期场地处理工程(含场地平整、原路面破碎、化粪池拆除、场内堆土回填、场内垃圾外运,范围详见附图)、现有场内苗木处置、施工图范围内的桩基工程、围护工程、建筑、结构、电气(不含从原低压配电房至新建大楼车库配电小间的进线工程、充电桩系统(除相应配电箱))、消防电、给排水(不含卫生洁具)、消防水、通风及防排烟、防火封堵(本建筑楼体所有专业)、抗震支架、室内装修、智能化、空调、电梯设备及安装等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

本次招标范围:前期场地处理工程(含场地平整、原路面破碎、化粪池拆除、场内堆土回填、场内垃圾外运,范围详见附图)、现有场内苗木处置、施工图范围内的桩基工程、围护工程、建筑、结构、电气(不含从原低压配电房至新建大楼车库配电小间的进线工程、充电桩系统(除相应配电箱))、消防电、给排水(不含卫生洁具)、消防水、通风及防排烟、防火封堵(本建筑楼体所有专业)、抗震支架等工程(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二次招标范围:室内装修、智能化、空调、电梯设备及安装等。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

安全要求: 合  格 。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资格 ,(注册)专业 建筑工程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须出具投标人在2021年5月-2021年7月连续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且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人名称须一致(社保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

3.4 拟派项目经理应无在建项目(同一工程项目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5 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

3.6 其他:(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登记;(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要求完成录入;(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或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将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为CA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yinzhou/)”进行企业注册和办理CA锁,然后登陆该系统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规定的下载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时间安排表)登录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服务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投标文件仅包括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的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将CA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成功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09 月 10 日9时30分。

5.3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开标时,需投标人自行持CA锁在开标系统中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到将投标文件解密,若无法用CA锁解密成功的,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5.4防疫期间,请各投标单位遵守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疫情防控期间电子开评标注意事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6. 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站鄞州区分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鄞州区南部新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中河街道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

联 系 人: 方  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育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0楼

联 系 人:李丹亚、李  璐

电  话:0574-87354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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