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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应滨水公园-甬新河(湖下路-鄞州大道)整治提升项目I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1-08-24 13:19:24     阅读:次

下应滨水公园-甬新河(湖下路-鄞州大道)整治提升项目I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202119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下应滨水公园-甬新河(湖下路-鄞州大道)整治提升项目I期,经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审批【2021】16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下应东南片区拆迁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下应东南片区拆迁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正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下应街道。

2.2 项目规模:I期总用地面积约120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园林绿化、园路及铺装、停车位以及管理用房等建筑。

2.3项目总投资:约14749万元,其中I期工程费用约9859.02万元。

2.4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控制价:3358753元。

2.5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1个。

2.6质量控制目标: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

2.7安全控制目标: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安全标准。

2.8进度控制目标:(1)施工进度控制目标:同项目施工合同工期;(2)招标进度控制目标:在2021年10月17日前完成设计、施工招标。

2.9投资控制目标:工程决算中的工程费用投资控制在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工程费用投资内。

2.10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

2.11招标范围:负责实施本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工程咨询服务。服务范围包括项目管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项目管理服务范围为项目报批报建管理、综合协调管理、设计管理、合同管理、现场管理、资料档案管理、验收移交、项目送审、配合审计、协助决算审计等;

(2)工程监理服务范围指本项目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及质量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工程保修监理。监理工作内容包括施工阶段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环境保护监理等;

(3)造价咨询服务范围为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工程结算审核、竣工财务决算编制等;

(4)招标代理服务范围为本项目涉及的全部工程、服务、货物的的招标及采购等(不包含招标人现已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监理工作的单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3.3.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城市规划师、一级建筑师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等)和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3.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具体按照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执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竣工证明材料;

3.3.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与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可兼任。

3.4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个数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承担项目管理服务任务的单位;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派遣。【联合体投标的,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投标人(除特别说明外),均指联合体各方。】

3.5 其他:(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登记。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仅指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yinzhou/)”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5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服务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9月1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防疫期间,开标形式以招标(代理)人开标现场通知为准。疫情解除前请各位投标人遵守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及规定,合理安排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相关准备工作。

6.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yinzhou/)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下应东南片区拆迁置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科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正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高新区翔云路100号科贸中心东塔25楼

    联 系 人:朱莎莎、张楠、杨立平、傅金亚

电  话:0574-87736286

    传  真:0574-87736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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