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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公共照明设施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鄞州区公共照明设施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工程已由鄞州区发展改革局以鄞发改审批〔2020〕9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市政设施保障中心,招标代理人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建 设 地 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
建 设 规 模:老旧住宅小区周边城市道路及小区内部道路借杆灯改造418盏;架空敷设电缆改造14800米;路灯配电箱改造820套;低洼地景观灯改造4200 套。
项 目 总 投 资:849万元。
招 标 控 制 价:8108105元。
计 划 工 期:120日历天。
招 标 范 围:鄞州老旧住宅小区周边借杆灯、架空电缆及低洼地景观灯灯老旧照明设施改造维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 段 划 分:1个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级及以上资格,(注册)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4 拟派项目经理应无在建项目(同一工程项目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5 其他:
(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投标人的人工工资担保须在本招标项目所在区审核通过:
①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
②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4.1本项目为CA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进行企业注册和办理CA锁,然后登陆该系统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
4.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招标文件等附件。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1本项目投标文件仅包括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的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将CA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成功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7月13日9时00分。
5.3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开标时,若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成功,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5.4 防疫期间,请各投标单位遵守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疫情防控期间电子开评标注意事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上发布。
招 标 人:宁波市鄞州区市政设施保障中心
联 系 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9楼
联 系 人:陈懿倩、陈俊、徐莹洁
电 话:0574-8773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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