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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最美放学回家路综合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2020133
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
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主要分为镇安小学(南、北校区)、中和实验小学、鄞州朝晖实验学校、李惠利幼儿园新都园及金家漕小学等五所学校校外市政道路改造提升,具体为:校门口功能区划分、人行道铺装改造、树穴改造、景观绿化提升、城市家具更换等;总改造面积约4200平方米,其中人行道铺装面积约3400平方米,SP涂料绘制面积约800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437.94万元
招标控制价:3683480元
计划工期:75日历天
招标范围:鄞州区最美放学回家路综合改造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施工及保修责任;(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个。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施工企业信用等级不得评为D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4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3.5 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无在建项目,具体按照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执行。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3.6其他:(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投标人已按规定办理人工工资支付担保(保函信息)且在有效期内:①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其人工工资支付担保在系统中需显示登记地为宁波市行政区域内;②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外的,其人工工资支付担保在系统中需显示登记地为海曙区或鄞州区或江北区或宁波市区。
(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或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之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为CA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进行企业注册和办理CA锁,然后登陆该系统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
4.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的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将CA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成功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5.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
5.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代理将通过微信群和不见面开标系统消息栏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
5.4防疫期间,请各投标单位遵守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疫情防控期间电子开评标注意事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招 标 人:宁波市鄞州区市政设施保障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明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新天地东区11号楼15楼1504室
联 系 人:马祥森
电话:0574-87842865
传真:0574-87884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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