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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看守所及拘留所新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0-03-24 14:55:10     阅读:次

鄞州区看守所及拘留所新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202004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鄞州区看守所及拘留所新建工程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投[2019]1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区财政安排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栎斜村。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1239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0262平方米,其中看守所房屋建筑面积(不含武警营房)32916平方米,武警营房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拘留所用房建筑面积4546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 :38000万元。

设计概算:工程费用限额设计合计25553万元,具体以初步设计批复的设计概算为准。

设计周期:总周期9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含优化)30日历天;勘察20日历天(与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同步);初步(含扩大初步、设计概算)设计3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

招标范围:鄞州区看守所及拘留所新建工程的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勘察、方案设计(含优化)、初步设计(含扩大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工作。

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须具备(1)同一单位同时具备下列资质要求中的①②③资质或①④资质;或(2)由具备①②③或①④资质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资质要求: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设计甲级资质、④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承担设计任务,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

3.3主设计师资格要求:具备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一致(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与联合体牵头人名称保持一致),另提供2019年12月至2020年2月连续三个月主设计师社保缴纳证明(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4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一致(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与负责勘察工作的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另提供2019年12月至2020年2月连续三个月勘察负责人社保缴纳证明。

3.5潜在投标人数量要求: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均入围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拟派的项目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6.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6.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产生中标人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将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的信息进行查询,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失信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

3.6.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备注:上述投标人均指联合体各成员(如为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项目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4月13日9时30分,地点为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防疫期间,开标形式以招标(代理)人开标现场通知为准。疫情解除前请各投标人遵守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及规定,合理安排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相关准备工作。

6.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鄞州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

联系人:郑科

招标代理人: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楼2楼

联系人:胡旭昂

      电话:0574-87158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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